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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来源: 不详 编辑: 2009/07/29 08:40:40  字体:

  摘要:文章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审计重点、审计评价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以便能提高审计质量,推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顺利开展。

  关键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谨慎性原则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加强任期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任期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审计制度。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界定

  审计署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明确了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但在审计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很难严格区别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界定。

  (一)依据领导决策的方式进行界定

  领导的决策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方式,一是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选择和决定未来的行动目标和方案;二是主要依据领导者或其参谋者的个人经验、知识、智慧和能力等,对行动目标做出决定性的选择;三是领导者独断专行,靠主观臆断盲目决策。对盲目决策和不具备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个人决策,领导人应负直接责任;对科学性的决策,由于重大的决策往往伴随着重大风险,对其后果领导人一般承担主管责任。对重大决策失误项目,一定要依据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全面分析失误的主观原因及领导人可控与不可控因素来具体确定领导人的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

  (二)依据内部控制设置情况进行界定

  一个单位设置了健全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则可依据内部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制来区分领导人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由领导人直接负责的工作、直接经办的业务和直接承揽的项目,领导人对其行为和后果承担直接责任;对其他岗位及其他人员负责的事项,领导人负主管责任。如果一个单位没有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严重失效,则领导人应对整个单位的重大过错负直接责任。

  (三)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界定

  如依照《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应该负直接责任而不是负主管责任。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重点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要评定业绩,又要划分责任;既要“审事”,又要“审人”;既要确定单位的责任,又要分清领导人的责任。这是区别于其他类型审计的主要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味道体现过浓而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特色,其原因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轻车熟路、便于操作,而其他方面问题,比如:廉政情况、民主决策、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审计、评价起来较为困难,因而在审计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彻的审查。因此造成最后审计结果成了财务收支审计的翻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不突出。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标是评价领导者的责任,因而,审计必须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自始自终着眼于“人”,抓住经济责任这个重点,凡是与领导干部直接相关的经济事项就应该是审计的重点。对与领导干部本人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的经济事项应详查;对领导干部无直接联系的经济事项,领导干部负主管责任的经济事项应抽查。以党政干部为例,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等,应作为审计的重点。而由于财务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会计处理上的问题或单位财务收支中情节轻微的违规问题,则不必花费过多精力去追究。只有这样,审计时才能集中精力把重点问题查深查透。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既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风险,也是被审计人和委托机关十分关注的焦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核心是被审计个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能够正确区分: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是前任责任,还是现任责任;是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是故意责任,还是过失责任等。为此,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应依据下列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指在审计评价中,要求审计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站在第三者立场上,以审计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加任何主观成份,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以写实的手法来描述事实。

  (二)准确性原则

  指审计评价用语准确,措词恰当,直接阐述事实,少用修饰性语言。审计评价用语切忌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或漫无边际,任意发挥。

  (三)全面性原则

  指审计评价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避免以偏概全。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用单个的事实或几个指标来评价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

  (四)谨慎性原则

  一是坚持是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多少就评价多少。评价力求谨慎稳重,对事实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二是对所评价的事项要取得充足的审计证据或证明材料、资料,防止言过其实。三是对一些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未经过审计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审计事项均不作评价,以规避审计风险。四是对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原因或受审计手段的限制不能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组应当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做出必要的说明,并对审计过程进行客观公正的描述。

责任编辑: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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