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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引导、推动和调控作用日益突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是指从项目酝酿决定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的总称,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跟踪审计工作,是审计学科在新时代背景下开辟的新领域,是探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新思路、新方式、新方法,能够从源头上堵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漏洞,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控制建设投资规模,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凸显审计审计服务宏观经济和宏观管理的建设性作用,是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最直接、最典型的体现。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财务管理审计是前期准备阶段跟踪审计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和现实意义。
一、前期财务管理审计概述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前期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单独设立基建账,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簿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依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财务管理审计是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前期使用及建设项目财政财务活动情况实施的审计管理和监督,目的是合理确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资本金审计、前期费用支出情况审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审计内容。
二、项目资本金审计
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根据《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的规定,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主要审计重点是:
1.审查建设项目资本金的来源是否真实、合规,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认缴法人资本;是否依据相关规定按计划足额到位;是否有违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相关规定,存在挪作他用、抽回情况。
2.审查建设项目资本金是否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审计组织的验资报告,资金是否安全、完整,有无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审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服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主要审计重点是:
1.规费缴纳情况审计
审查缴纳的各项规费是否有文件依据,有无行政部门利用权利乱收费的情况,如有应要求立即纠正,退还无依据收取的规费;审查缴纳的各项规费是否有正确,根据标准复核,验证有无多缴和少缴的情况;审查减免的各项规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为自身利益随意减免应缴纳规费的情况。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审计
审查地方各级政府拟定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是否落实等;审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审查征地拆迁补偿费专项资金的核算和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拆迁方案核算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审查拆迁安置部门有无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情况;延伸审查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
3.其他前期费用支出情况审计。主要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项目评估费、咨询费、通水、通电、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是否有依据,是否签订了相关合同协议;审查实施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支出票据是否合规,核算是否准确,有无超支行为。
四、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计
依据实践经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领导召集,发改委、建委、国资办、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认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商定项目建设方案;二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月度资金平衡会议制度,由审议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定期召开政府投资项目月度资金平衡专题会议,商讨、决策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事宜;三是建立重大项目融资预案制度;四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制度,五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委派制度,由财务监理定期提供财务监理报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须根据工程进度报告、发票和资金使用申报表并经财务监理审核签字。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各项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执行落实情况;审查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是否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是否及时办理资产、财务关系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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