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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财务比率显著的不可替代的优点,运用财务比率分析并据以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仍是当前最重要的财务分析方法之一,同时也是应用范围最为广泛、使用频率最高的财务分析方法。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给财务比率的计算与分析应用带来了许多难以回避的新问题。
一、资产减值对财务比率计算与分析的影响
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所有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原则上都应当对所发生的减值损失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因此,资产减值包括所有资产的减值。
当企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统一财务报表上列示的各类资产均为提取减值准备后的净额。那么,凡是涉及资产的财务比率计算与分析都将会遇到新问题,即计算公式的分子、分母到底是使用资产的“总额”还是“净额”难以确定。有观点认为,各类财务比率的计算,其分子、分母应当使用资产“净额”,理由是这样不仅可以保持分子分母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同时也符合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对此,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反映偿债能力财务比率的计算与分析应当使用资产“净额”
无论是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财务比率,如“流动比率”,还是反映长期偿债能力的财务比率,如“资产负债率”,计算时均应当使用资产的“净额”。原因很简单,资产的减值部分已经失去了偿债的价值或为债务提供保障的价值基础,如果使用资产“总额”计算反映偿债的财务比率,则会导致这一财务指标量的虚增,进而对财务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
(二)反映营运能力财务比率的计算与分析应当使用资产“总额”
与反映偿债能力财务比率的计算分析相反,对于反映营运能力财务比率的计算与分析则应当使用资产“总额”。以“应收账款周转率”为例,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企业对外披露财务报表上列示的应收账款是已经提取减值准备后的净额,而销售收入并没有相应减少。其结果是,提取减值准备越多,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其周转天数越少。然而,这种周转率的提高或周转天数的减少不能说明企业取得了好的业绩,反而说明应收账款管理欠佳。其他涉及反映营运能力各类周转率计算的道理与此相同。
因此,如果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较大,就应当进行调整,使用未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总额”计算各类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周转率。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资产减值信息可作为调整的依据。
二、新准则对财务比率计算与分析的影响
任何会计准则的变化都与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科学的会计准则应当能够反映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财务比率的计算与分析也必须适应这种客观变化的要求。
(一)“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非流动资产周转率”的计算与分析不再必要
传统的财务比率分析通常需要计算“总资产周转率”以及分解后的“流动资产周转率”和“非流动资产周转率”,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总体上把握企业资产运行状态及其管理效果的好坏;另一方面是便于不同会计主体之间进行整体上的比较,因为这样似乎比各单项周转率之间的比较更有意义或者说更能够说明问题。如果从传统的角度看,这种计算、分析和比较应当说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现代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发生了许多实质上的变化,从而使得这三个周转率存在的必要性大打折扣。
第一,传统企业的资产构成比较简单。流动资产主要由“现金”、“应收款项”和“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则基本上就是“固定资产”。现代企业与之相比,其资产的构成无论在种类还是在内容上都要比传统企业复杂的多。
第二,传统企业的收益构成比较简单,收益的基本内容是营业收入。现代企业的收益构成要比传统企业“丰富”许多,不仅包括营业收入,还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损益等。
因此,传统企业收益即营业收入的取得是企业全部资产运做的结果,两者存在着十分清晰明确的对应关系。然而社会的发展要求现代企业拥有比传统企业更多、内容更丰富的资产,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使得其资产的运作带有更明确的目的性,运用不同的资产赚取不同的收益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共识。
现在的问题是,这三个周转率无一不是以营业收入为基础(营业收入/总资产、营业收入/流动资产、营业收入,非流动资产)进行计算分析的,在现代企业状况下,营业收入与资产(包括总资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的因果必然联系已经大打了折扣,因此,基于营业收入计算的这三个周转率现在已是空有理论意义而无实质作用;再者,由于各现代企业资产的构成千差万别,如果运用这三个周转率在各个企业之间进行总体的分析和比较,其误导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变化,一些传统财务比率的取消已是大势所趋,那么,取消“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非流动资产周转率”的计算与分析,现在正是时候。
(二)应当增加“每股全部已确认收益”的计算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2条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原来以资产负债表附表形式出现的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成了必须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列披露的第四张财务报表。
这一新变化绝不是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从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的综合框架来看,体现了综合收益(也称全面收益,下同)的理念。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看,综合收益是由收入、费用、利得、损失要素所共同构成的,但作为报告,它可分为两个部分:
综合收益=净收益(净收益,即已确认且已实现的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在利润表中报告)+其他综合收益(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损失,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报告)
从上式可知,不仅其他综合收益中有利得和损失,净收益中也有利得和损失。这两部分的利得与损失的区别在于是否实现。净收益的组成都是已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组成仅是已确认的。
鉴于此,作为综合收益一部分的净收益显然已不能全面地反映企业当期的财务业绩,而投资者所关心的“每股收益”又是以净收益为计算依据的,所以将“每股收益”信息作为衡量一个企业盈利能力的标准就有失偏颇。肯贝尔等(1999)以73家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存在大量负的综合收益的公司;吴金龙(2006)以100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会计期间于2002年年终及以后结束的列示综合收益的公司为样本,发现2000年—2002年美国证券市场股价的下跌会使许多公司遭受巨大的未实现损失,这些可供销售证券上的未实现损失是其他综合收益的组成部分。
笔者认为,要更全面、客观地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应当借助于综合收益理念,增加一个“每股全部已确认收益”指标,即:
每股全部已确认收益=全部已解认收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这一指标对于投资者而言无疑具有更高的预测价值。
三、存货周转率计算与分析存在的问题
存货周转率的计算与分析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存货周转率计算与分析的影响
计算存货周转率时,使用“营业收入”还是“营业成本”作为周转额一直存在争议,各类教科书对此的解释也不尽统一,但以使用“销售成本”的居多,其理由是使分子分母计算口径保持一致。
笔者认为,使用“销售收入”还是“销售成本”主要取决于财务分析的目的。如果用于短期偿债的分析,应当使用“销售收入”,这样可以更加准确的计算存货转换为现金的数量和时间,以便进一步评估资产的变现能力;如果用于评价存货管理的业绩,则应当使用“销售成本”,这样,在分子分母计算口径保持一致的状态下用于评价存货管理业绩,要比使用“销售收入”准确合理。
(二)经济形势变化对存货周转率计算与分析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
现代信息通讯以及交通运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社会新的分工——“物流”这一新兴产业异军突起,方兴未艾,企业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以及管理的不断创新,如存货业务外包,使得传统存货管理的方式方法及理念饱受冲击。所有这些使得“零库存管理”这一理想在一步步变为现实。笔者曾经选取上证50指数上市公司中的39家上市公司(2006年度)做过统计分析,其中32家的存货资产不足流动资产的一半,存货资产占流动资产的平均水平为三分之一,占总资产平均水平仅为十分之一。以前那种储备材料待生产,库存产品待销售的传统生产经营方式有了根本上的改变。在这种情形下,传统存货周转率计算与分析的实际意义已经不大。如何赋予存货周转率新的涵义以及这一财务比率在未来怎样去分析把握,是值得进行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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