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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有”,施工企业风险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之中,其风险的防范也是一项全员全过程的工作。本文分析了施工企业常见的几种风险类型,并提出如何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施工企业 企业风险 防范措施
“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有”,这说明了风险的客观性即只要存在经营就会存在风险;“风险会带来灾难,风险与利润并存”,这说明风险与生产及发展的相关性。结合笔者在施工企业多年工作经验,将施工企业常见的一些风险类型以及如何防范进行一定的阐述。
一、业主资信风险
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自始至终离不开施工企业与业主的紧密合作,有的业主实力较弱,相应地工程项目的风险也就加大;有的业主虽然有一定实力,但诚信度较差,不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有的业主利用虚假工程信息虚假发包,招摇撞骗。有些企业甚至因为业主原因而陷入绝境,因此业主资信风险是施工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风险。
防范措施:要规避此类风险,重点是要加强标前调查,对拟投标项目的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可通过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以及合作伙伴、媒体报道等了解业主的信誉、实力等。对于一些不十分了解的业主,最好是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如果业主的信誉较好,实力较强,项目做起来就容易,施工企业的风险也就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二、合同风险
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都与合同履行不良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业主利用施工企业急于揽到工程的迫切心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附加某些不平等条款,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施工企业保护性条款。合同是施工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缺陷”,势必会造成以后工程项目实施中的被动。
防范措施:在工程项目中标后,施工合同签约前,要尽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运用政策法规尽可能修改完善,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要严格把关,在一些关键性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原则。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协同审查,尽量采用国家现行的合同示范文本。
三、法律风险
施工企业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诉讼的风险、工程法律风险
1、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诉讼的风险: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诉讼是在施工企业的工程款被巨额拖欠的情况下,为追偿被施工企业拖欠的分包工程款和供料货款而采取的诉讼行为。
对策:施工企业在与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力争列入支付分包工程款和货款的限制条款,使分包商和供应商以建设单位资金支付程度为前提或按相同比例付款,或力争让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对分包商和供应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工程法律风险:这种行为在目前建筑业市场中司空见惯,其实质就是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主要是一级资质企业)将自己的资质借给单位使用,由单位具体施工,被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种行为对于被单位具有极大风险的,万一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严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那么责任首先就得由被单位承担。
防范措施:施工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反《建筑法》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这种因违法行为导致的风险,最好是禁止。若非要进行,也是要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单位,必要时让合同对方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同时被单位派专人负责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四、质量与安全风险
质量与安全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的生命线,一旦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不仅给伤者及家属带来不幸,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要遭到行业监管部门重惩重罚,不仅丧失了经济利益,甚至危及了企业的声誉及存亡。
防范措施:要控制质量与安全风险,一定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居安思危。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工法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从严控制各项施工材料的进场复检工作,保障施工质量。
项目部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一定要到位并达到相应任职资格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利用保险机制保障劳动人员遭遇工作伤害后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即以工伤社会保险为基础层次,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形式。
五、工程项目分包风险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分包单位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工程亏损,导致工程半途而废,无法完成工程,总包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分包方拖欠民工工资的风险、分包方冒用总包方名义赊购材料的风险、分包方舞弊的风险等都会涉及总包单位风险承担。
防范措施:施工企业应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将专业性极强的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分包企业,全面发挥自身的强势,实现合理的风险转移。同时加强对分包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分包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
六、工程结算风险
部分业主由于项目投资不足或投资超预算,为达到逾期不付款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签收或故意不按约定的有效方式签收施工企业提交的书面报告,特别是提交的工程进度确认表、进度款支付申请、索赔报告、工程变更确认单、工期索赔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等,使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债权长期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状态,从而达到长期拖欠工程款的目的。
防范措施:首先加强履约管理,强化证据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工作,如变更签证、索赔、实物量核对、结算书的编制和送审等要留有书面证据,必要可采取录音等;其次施工企业要搞好工程质量,及时做好单项工程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再次是成立项目结算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和清欠事务,获取工程最终结算证据。强化施工企业内部基础管理工作,决不因自身的原因而延误结算,给企业造成损失。
七、资金风险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对施工企业而言尤为如此。如果资金链断裂,企业必定处于崩溃的边缘。因此资金风险是关乎施工企业生死存亡的重要风险。主要表现为工程款和各类垫资、保证金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防范措施:
1、抓紧结算,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催收措施。若企业资金实力较弱,垫资工程坚决不承接。
2、要求业主提供第三方充分、适当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等)。
3、加强资金的统一调控管理,加速周转,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强大的资金支持体系。
4、将风险转移给分包商和材料商,在分包合同、材料购销合同中进行约定,支付额度不得高于总包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的支付额度。
八、成本风险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合理、项目管理控制不得力,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租赁市场价格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成本;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工程变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带来的挑战都会增加工程成本的风险。
防范措施:
1、要制定科学、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项目成本的目的;
2、在项目实施时,加强对施工过程成本控制,注意风险发生的征兆,提出风险损失预测,制定出应对风险和降低风险成本的具体措施,充分考虑风险会造成的损失和应对这些风险所要付出的代价,保证在风险发生时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对于已造成的损失和付出的代价要善于进行施工索赔,通过法律途径和程序,运用谈判、仲裁或诉讼等手段,要求业主偿付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或延长工期。
九、税务风险
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更高利润,购买材料不开发票(许多地方购买材料不开发票至少价格便宜5%左右);有些企业为了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随意扩大项目成本,肆意的偷逃税款;还有一些材料商、分包商提供假发票;这些行为使得企业面临很大的税务风险。
防范措施:企业为了健康、长期持续地发展,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纳税报税。企业要完善发票管理,原始票据必须真实合法,规范成本核算;企业可设专人报税,做好税收筹划工作,规避由于申报不及时和应纳税额确认失误带来的财务风险;对于异地施工和联营分包的项目,必须派驻财务人员,对其成本核算、应纳税额的确定和纳税申报的时限进行监督和审核。
十、结束语
在目前建筑市场还不是很规范,机制也有待健全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如何提高在市场中抵御、抗拒风险的能力,是企业避免失败、赢得成功的关键手段之一。只有系统地研究和分析施工企业的一些常见主要风险,提高企业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有针对性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并不断探索预防、控制、转移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措施,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在激烈竞争和复杂多变的市场中,实现又快又好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周婉、温少元 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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