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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使得各院校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长,然而高职院校筹资渠道比较单一,国家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文章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构建了一套高职院校筹资体系,以促进高职院校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我国高职院校筹资现状
高等职业院校筹资机制是高职院校为筹集办学资金而构造的筹资系统及其相互联系、作用和推进其运行的具体方式。国外发达国家在扩展高职教育筹资方面有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多数发达国家的高职教育筹资渠道成多元化势态发展,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投入、学杂费、助学金及合同款项、捐赠收入、销售与服务收入、其他收入等几个部分组成。其中来自政府投入、学杂费、销售与服务三个渠道的收入占总经费的绝大部分。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丰富,中高级职业技术人才十分紧张,高职教育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发展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而我国高职院校资金来源渠道又比较单一,仅能维持学校基本日常开支,用于教学设备与设施的建设资金严重短缺,这已成为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因此,如何突破传统的筹资模式,拓展筹资渠道并提供制度保障是本文研究的问题。
二、高职院校筹资体系的构建
(一)高职院校筹资渠道的拓展
近年,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呈增长趋势,传统的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已满足不了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因此,高职院校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筹资经验拓展资金来源。
1.银行贷款。高校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只能满足日常教学活动各项开支,很难有大规模的节余资金投向基本建设。高校由于具备政府的有力支持,具有较稳定的财政拨款和学生学费收入,行业的发展比较平稳,与企业相比面临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小,因此教育投资日益受到金融行业的重视,逐渐成为金融行业新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在这种形势下,高校普遍大规模地向银行贷款。
2.社会集资支教。社会集资主要是指由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为高校建设垫付资金。例如,我国当前大学新校区的学生公寓大多是学校与企业共同出资建造的。学校和企业签订关于资金投入和返还的协议。大学新校区建成后,学校将资金返还给企业的途径主要是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此外还包括新旧校区土地资产的置换收益、配套服务的经营收入,以及后勤部门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收入等。
3.科研、产业公司的运作为高职院校提供资金保障。高职院校可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岗位培训优势加强与企业的密切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通过市场需求结合专业优势创建校办企业,加强企业运作管理水平,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4.争取社会对高职院校的捐赠。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接受捐赠办学经费的效果并不理想。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显示,我国2003年捐赠收入在高校经费来源中的比例只有1.5%,社会捐赠的数量非常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国外为了鼓励社会捐资助学,采取了税收税减免、设立专门的筹资机构、强化对捐资的规范化操作,确保教育捐赠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并对奖学金和建筑物等冠以捐赠方的名称以提升捐赠方的社会声誉和地位等措施,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5.发行教育彩票。国家可以吸取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成功发行的经验试发行教育彩票,将所筹款项用于增加国家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同时也可以将教育彩票的奖项设置与教育挂钩,如获得受教育机会或学习基金等。发行教育彩票是高等学校利用自身声誉来筹集资金的方式,这种方式在我国还不多见。发行教育彩票募集到的资金可以用于高校资金周转、偿还债务或高校某些项目的建设。
6.试行股份制学校。可以借鉴现代股份制企业的运作方法,以股份制的形式办高校。股份制高校的股东可以包括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股份制高校可以增加社会及个人投资办教育的热情。同时,将教育成果同自身经济利益挂钩也可以有效地监督办学成果、提高办学质量。
(二)高职院校筹资渠道的制度保障
本文通过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构建了一套高职院校筹资制度保障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外部保障机制;二是内部运行机制。
1.外部保障机制
(1)政府教育经费的划拨制度。高校筹资机制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制度保障问题。政府对高校的拨款是高校筹资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目前我国高校经费拨款实行的是“综合定额+专项补助”的分配方式。其中少数高校由地区或县级财政划拨。这种教育财权和事权的分离和政府教育投资的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高校经费分配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资源约束型的制度,它最大的问题就是综合定额的不科学和不能够较大程度地把拨给学校的资金同学校的资金使用效益和按社会需要办学挂钩,难以发挥政府通过财政拨款调节教育供求关系的作用,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上更难以有所作为。因此,当前一方面要改革政府对高等学校的财政拨款制度,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一种“高校按需办学、政府按产办学”的需求约束拨款制度;同时还要逐步设立和实行教育基金制,使政府对高职院校拨款、科研项目合同拨款和学生资助拨款逐步结合起来。
(2)教育捐赠免税制度。社会捐赠是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另一种渠道,在美国和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社会捐赠在高校费用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美国一些名校接受的捐赠与捐赠基金投资收入,已有相当规模。而我国捐赠收入在高校经费来源中所占比例微乎其微,除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人们思想观念有关外,还与我国捐赠制度不完善大有关系。如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规定,国家鼓励自然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但在有关捐赠免税制度中,只有对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和红十字会的捐赠才准予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而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捐赠则没有相关规定。因此,政府应尽快制定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捐赠教育资金免税制度,拓展社会对职业院校的捐赠资金来源。
(3)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学费作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要来源,收费标准的确定应依据高等教育成本和学生及其家庭的现实支付能力。但学费标准的确定以此为依据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与学费相关的各方,包括政府、学校、学生家庭在利益上存在一定矛盾,政府更多关注的是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以及财政支付能力,学校关注更多的是教育成本,学生及家庭关注的是其对学费的支付能力。为了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还应采取以下措施:采取差别学费政策,不同类别的学校,不同专业,同一类别的不同教育质量的学校,学费标准应有区别。同时制定配套的学生资助制度,营造良好的学生资助政策环境。
(4)社会信用机制。我国高校筹资活动是建立在现代资本金融市场上的高度信用活动,建立适当的高职院校信任评价机制,使其保证高校资金营运过程中的诚信交易,避免产生人际关系网带来的负面影响,营造一个良好的高职院校社会信用环境对高职院校筹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内部运行机制
(1)筹资风险预警与防范。近几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高校的法人主体地位也基本确立。它赋予高校愈来愈多的独立和自我管理权利,高校在办学资金筹集、教育经费的使用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自主权。目前,随着高校招生规模和基建规模的迅速扩大,资金不足问题已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主要瓶颈。由于高校筹资渠道的拓展,一些高校开始出现负债运营,高等院校也成为新兴的债务人。高校通过负债筹资进行基本建设,在较短时间内高校的办学规模得到了扩大,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研能力、教学质量得到提高;高校负债筹资拉动了社会经济的增长,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是与此同时,负债运营又是一把“双刃剑”。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2005年以前,我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额达1 500亿元到2 000亿元。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邵鸿认为,“高校债务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个数目。”邵鸿说,除去银行贷款,许多债务是通过工程建设方垫资和一些单位的投资,保守估计高校债务4 000亿元。大学的巨额债务使银行增加了财务风险,有可能最终成为国有银行新的不良债务,潜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高校的高负债率已对高校的远期发展埋下了很深的隐患。因此,认真研究、防范和化解高校财务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机制,可以促进高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建立高职院校筹资绩效评价指标。通过建立高校筹资财务评价系统,可以对高校筹资工作的绩效进行全面、统的评估。由于考核高校的经济效益与考核企业等物质生产部门的经济效益相比,有较大的区别,与企业的成本费用概念相比高校运用资金的主要部分都是消耗性的,具有不可补偿性,因此,高校的产出成果形式比较复杂,具体表现为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等多目标形式,财务指标具有综合性强的特点。高校筹资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是按层次分析法的思想,以动态管理的要求为出发点,以绩效和风险评价为核心,从财务角度全面、系统地评价高校的最终实绩和运行效率,可以突出有限的评价目标,促进高职院校全面健康发展。
(3)类企业经营财务管理制度。类企业行为分析是运用经济学和管理学提供的工具,对大学的管理行为进行分析,型构大学管理规划和组织文化的方法。在市场和全球化改革浪潮的冲击下,高校的企业性和技术创新职能日益突出,高校也不再是单纯的非赢利组织。从形态上看高等学校与企业具有组织的共型性。厉以宁曾指出,“任何一个教育单位,不管他提供的是公共产品还是私人产品,都要计算收入与支出,都要实行经济核算,设法增加收入减少支出。经营得当,教育单位不是不能带来利润。”高校组织和企业的相似性,决定了现代企业制度在高校管理中的运用。高职院校筹资活动,应引进现代企业灵活多变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以促使我国高校筹资工作良好运转,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构建高职院校的筹资体系既要有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外部保障体制,也要靠学院自身建立一套内部运行机制,才能使高职院校筹集资金到位并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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