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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重点分析我国近年来公路建设投融资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公路建设投融资的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路建设;投融资;思考
公路是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市场机制作用下人类经济行为的首要物质前提。没有一个现代化的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就不可能形成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实现公路建设资金有效运作,是发展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本文重点论述公路建设资金的投融资问题。
一、公路建设投资与融资
近年来,公路建设投资与筹资体制有了大的变革,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旧体制,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公路建设筹集资金,扩大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加速公路发展步伐,公路建设投资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办法。主要归纳如下:
(1)改革公路投资方式。对高等级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实行有偿使用,并建立相应风险约束机制。
(2)拓宽公路建设投资、融资渠道。除向银行借款、贷款外,还通过引进外资,发行债券、股票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
(3)出售现有收费公路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包括出售给外商),将获得的收入再投入新公路建设,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4)地方政府对辖区内原有公路(含国道、省道)作为价入股与他人(包括外商)合作组建法人股份公司,利用外资改建旧路或修建新路。
(5)选择经济效益前景好的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明晰产权关系后,成立股份制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在金融市场融资。
(6)地方政府将公路建设与土地开发相结合,出让公路沿线或某些特定地区的土地开发使用权,与他人(包括外商)合作,建设公路,即所谓“以地换路”。
(7)少数地方政府将某些交通费管理权(如交通建设基金、过路费、过桥费、客货运附加费等)交给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用于建设公路或偿还借款。
(8)许多省市已建立或正在建立完善公路建设(包括资金、劳务、物资、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利用市场机制完成公路建设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公路建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路建设资金损失浪费,使用效益不佳等问题突出。有些地方领导为提高政绩,搞“花架子”工程,实施点多线长的“面上工程”,致使单个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有的未按计划和规定程序开工,盲目抢时间抓进度,导致工程质量不高,使用期不长。
(二)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漏洞。直接影响到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收益。交通管理部门人员不足,专业性人才缺乏,而建设项目数量众多,而导致对资金重投入轻管理。各级机构缓拨、欠拨专项资金,导致资金无法及时、足额到位,影响项目建设效率。个别地方政府巧立名目违规截留、沉淀资金,改变资金投向和用途,最终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极其有限,从而无法保证项目效益。
(三)“四位一体”,政企不分的投资体制弊端。“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其本质就是“政企不分、官商一体”。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建设项目中既是行政领导,又是企业领导;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使得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环节缺乏制约和监督。
(四)法制环境不健全,有法不依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国在基本建设各个环节已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资金使用的实施条例。如《招投标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但实际上这些法规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贯彻和落实。
(五)审计等监管资源有限,腐败问题解决力度不够。各个机构,已经制定了相关的不同形式的监督管理方式,同时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挤占和挪用资金、违规招投标、违法分包、转包、层层盘剥建设资金等问题仍防不胜防。
三、建议改进措施
(一)合理调度资金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公路运输需求日益增大,同时国家也加大了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公路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机遇。此时需要各省、市级建设单位建立专门的资金结算中心,负责所属内部单位资金运作,更好的完成内部结算和资金调度等问题,同时引入银行运行机制,在建设单位内部实行统一借贷、统一核算、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资金结算中心统一在银行开设账户,内部核算单位作为内部报账单位,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存贷款账户,办理有关结算事宜。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统一向商业银行办理存款、贷款、结算业务;
2、负责内部核算单位的资金调度、调节和结算;
3、核算所属报账制单位的资金使用额,并监督使用;
4、执行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结算管理制度等;
5、负责与商业银行内部各单位的对账、调账;
6、检查、监督内部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
7、做好自身的核算业务;
8、其他需要结算中心办理的事项。
(二)加强资金调度模式建设
由于单位的架构不同,结算中心与财会系统的集成方式不同,以及应用模式选择上的区别,财会部门结算中心的网络系统在各个单位会有不同的拓扑结构和运行路线。财会部门内部结算中心的任务是对本单位所属部门和机构结存的现金进行管理,对本单位各所属部门和机构当前结存的现金金额并进行统一调度。具体资金调度模式分为四种:
模式Ⅰ:整个单位只有结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各个下属部门和机构统一使用结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所有现金流入直接进入账户,所有现金流出则需经结算中心批准。在这种模式下,结算中心相当于内部银行,直接管理所有下属部门和机构的资金结存、收入和支出。结算中心为每个下属部门和机构开设内部存款账户,核算其现金结存、流入、支出以及存款利息和资金效率等。
模式Ⅱ:结存现金留存在各所属部门和机构的财会部门,但使用决定权在结算中心。各所属部门和机构的财会部门必须根据结算中心的资金使用指令执行。该指令可分为刚性指令模式、弹性指令模式和中间指令模式等。所谓刚性指令模式,是指各所属部门和机构的财会部门的每一笔开支都必须严格根据结算中心的资金使用指令执行。所谓弹性指令模式,则允许各所属部门和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直接使用资金,但必须及时、如实地向结算中心报告,并接受结算中心的效益评价。中间指令模式则是给所属部门或机构一定的直接使用限额和权限,超过标准的须请示结算中心并必须得到直接批准。
模式Ⅲ:在这种模式下,结存现金通过银行柜台业务集中到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集中统一使用。
模式Ⅳ:在这种模式下结算中心通过网络银行直接统一调度使用全部资金。
四种模式分别满足不同的资金管理集中程度,适用于不同的地域范围。模式Ⅰ能够实现资金的高度集中管理,但仅适用于所有下属部门和机构都在本埠的情况。模式Ⅱ适用于下属部门和机构地域分布广阔,但资金管理的集中度较低,且容易发生管理失控的问题。模式Ⅲ解决了模式Ⅱ资金管理集中度低,容易发生管理失控的问题,但会产生资金来回调度费用高、在途时间长,效率低等新问题。模式Ⅳ效果较好,适用范围最宽,但需要银行网络和单位网络及两者连接技术的支持。前三种模式比较低级,只需要内部网络支持就行了。
(三)加强资金调度监控
财务结算中心作为单位的资金调度监控中心,根据总体规划,对重点项目在资金上给予优先扶持,充分发挥资金调控功能,确保建设部门发展战略顺利进行。在具体监控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财务结算中心发放贷款应参照银行信贷办法审批和管理,不得随意发放,要做到既符合全局发展战略,又保证贷款安全收回。
2、中心下属单位借款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财务结算中心有权收回贷款。财务结算中心应经常检查其借款使用情况,借款单位也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账目。
3、财务结算中心应监督各单位保留费用账户的使用情况。各单位月初需将上月保留的费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复印上交财务结算中心,接受财务结算中心的监督。财务结算中心各成员单位所有收款,必须全部汇入财务结算中心指定的账户;付款通过财务结算中心支付。防止资金体外循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成员单位办理结算业务应严格执行财务结算中心章程和结算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大额付款应附送有关单据并经相应级别领导签字,以确保资金流动安全。
5、建立健全财务结算中心有关规章制度,所有账务做到日清月结,随时了解资金情况、成员单位存贷款情况、银行存贷款情况。加强财务分析,分析资金结算量、资金流量,探索资金运动规律,为各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提供依据。
(四)加强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审计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资金多渠道、投资决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新格局已经形成,与之相应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也不断形成和发展。因此,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是—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再监督。目前,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已逐步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初步形成了对新开工项目进行事前审计,对在建项目进行事中审计,对竣工项目进行事后决算审计的三个阶段审计模式。
公路建设项目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资金运作贯穿于公路建设全过程。以上方面,仅仅是从投融资角度探讨如何有效地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建设成本。在实际工作中,建设资金能否得到有效的运作,提高投资效益,还要综合考虑技术、经济、体制、环境、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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