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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会计工作成败的关键,而当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会计造假普遍,严重危及会计工作的生命。本文拟就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现状、成因及防范与治理做一探讨。
关键词:会计造假;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防范与治理
一、会计信息造假相关概念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在会计财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编造会计事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会计造假不仅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经营业绩虚假,财务状况不实,而且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银行贷款沉淀,企业积累与债权人利益受损,削弱了国家财经法规的权威,严重干扰了国家的宏观管理,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挪用贪污打开了方便之门,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及会计工作的生命。
二、上市公司存在会计信息造假的环境
(一)上市公司存在进行会计造假的条件
1. 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兴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而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
2. 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制度不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度模式,采用的是原则导向型。原则导向型的特点是各项会计准则的规范是粗线条的,具体操作要借助于职业判断。这就在客观上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3. 中小股东对虚假信息的麻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机氛围浓重,投资者主要依靠证券市场的股票差价来获得收益,很少有投资者去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即使某只股票的假账曝光导致股价大跌,中小投资者也大都自认倒霉。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动机
1. 企业自身利益的驱动。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的公司必须具备连续赢利的经营业绩。由于这些规定,不符合条件的公司要想获得配股资格以及面临ST或PT的公司就不得不通过各种手法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处理,已达到其向资本市场“圈钱”提高公司股票价格并从中牟利以及扭亏为盈去掉ST或PT帽子的目的。
2. 会计信息失真的政治动机。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工作,经济发展指标已成为评价个人政绩的主要指标。虽然我们正进行建设政企界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但依然有部分国企的经营者和政府部门有着藕断丝连的关系。
由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是灾难性的,其危及到会计信息固有作用的发挥,以及对整个社会行业诚信的怀疑,威胁到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和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我们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方式
(一)经济交易陷阱
我国的某些企业主要是通过构造各种实质上虚假的经济业务来设置报告陷阱,设计缺乏实质内容的交易,并让交易“真实”地发生,实现报告粉饰、规避会计规范的约束,达到期望的目的。最典型的例子是股份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或为了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管理业绩评价或筹资方便等目的,往往设置财务报告陷阱,弄虚作假、披露不真实的财务报告信息,创造财务报告“收视率”欺骗投资者。
(二)常规会计处理陷阱
目前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过早记录收入、夸大收入的实际数字、编造产生收入的交易的收入陷阱;利用资产计价而使企业“资产虚胖”,是让企业虚增利润的一个司空见惯的手段的资产计价陷阱;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带来的收益是暂时的具有一次性和偶发性特点的非经常性损益陷阱。
四、防范与治理会计造假的建议
(一)针对上市公司存在造假条件,建立健全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使之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补充、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科学、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准则,是防范遏制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制订、修订并颁发了数十项法律、法规、条例等,改变了无法可依的状况,但还应及时制订出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违反《会计法》的处罚标准,使会计法规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使各项会计工作有法可依。
(二)针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动机,完善分配奖励机制
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标准和分配奖励机制。财务造假不仅有财务人员的原因,也有业绩评价体系不完善的原因。应尽快建立一整套符合企业实际、能够客观地评价企业领导真实业绩的评价体系,改变以往只重视考察数字结果,而不重视过程的做法,还要将考核的结果与企业领导人的升迁、奖励相结合,换言之,必须将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与企业负责人的奖励、考核、任命相结合,才能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诚信的原则,从源头上杜绝会计造假行为。
(三)明晰企业产权,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一方面迅速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使产权责任明晰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应推进深化企业改革的步伐,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让企业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按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处理经济利益关系。
(四)改善审计体系,强化审计监督
1. 强化国家审计监督。根据我国当前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督部门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审计法制体系,明确各监督机构职责和权限,协调好财政、审计、税务等各监督部门的工作,既要增加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计,这样不仅有利于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而且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2. 完善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一方面,健全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实行民主理财,保证会计法规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培训和提高,使其能依法办事,尽职尽责。
遏制财务会计造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最终达到杜绝财务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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