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14:41 来源:陈显信 呼兰中
据陕西省水利厅、省地税局近日发布的消息,依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从7月份开始,陕西省正式开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并从今年1月1日起补征。
自此,经过数年筹划和运作,科学合理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在资源大省陕西省终于由设想变为现实。记者采访发现,无论当地官员、学者还是企业、百姓,大家都争相对新出台的资源补偿费政策发表看法,并盼望借此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新陕西。
能源大省的无奈
陕西是一个能源大省,同时又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近年来,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在带动陕西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本来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截至目前,全省因煤炭开采直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500多平方公里,年增速45平方公里,其中塌陷区造成的水土流失更为严重。陕北油气田开发累计因开挖、压埋、扰动直接破坏地貌植被面积达数十万公顷,排放弃土弃渣1.5亿多吨,年新增水土流失量达1800万吨。据估算,全省每年仅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25亿元以上。
那么,治理1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需要多少资金?据相关专家估算,就陕西省的现状而言,治理水土流失每平方公里的费用平均需要30万元以上,在陕北有些地方,由于环境非常脆弱,每平方公里治理费用甚至需要数百万元。而另一方面,在陕西省的资源开采总量中,中央直属企业占到很大比例,他们因开采矿产资源获取的利润,绝大部分上交给了国家,惠及地方的少之又少。有数据显示,神华集团在陕北采煤,每吨留给县级财政的可支配收入仅为3.5元,中石油每采1吨原油,留给地方的可支配收入仅为30元左右。由于缺少经费,当地政府很难拿出充足的资金来治理资源开采后带来的一系列生态“后遗症”。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有关人士认为,在目前分配体制下,地方必然没有足够的财力治理水土流失,但现实又迫切要求加大治理的力度,因此,征收资源补偿费,建立对能源输出地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也就变得顺理成章、势在必行了。
时隔15年,陕西创新补偿机制
据陕西省水土保持局负责人介绍,早在15年前,陕西就已经开始征收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了。根据1994年12月出台的《陕西省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计征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水土流失补偿费按下列标准征收:侵占或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按当年恢复同等数量和质量的水土保持设施所需的实际费用征收;损坏地貌、植被的,应依据破坏面积,按每平方米0.2元~0.5元的标准征收。”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副处长翟培宗表示,1994年出台的《管理规定》,对建立能源开发补偿机制,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资源开发力度的加大及全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该规定的内容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15年过去了,陕西依然是每平方米0.2元~0.5元的标准征收补偿费。由于是按照破坏面积征收,费用标准又偏低,每年只能征收1亿元~2亿元的补偿费用,并且由于管理不规范,在一些地方,实际用于水土保持的资金还不足征收比例的10%,这些都造成了治理水土流失资金捉襟见肘。
据了解,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与15年前相比实现了4个创新:即在征收方式上以产品产量计征,更加符合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实行以税代征的方式,由开发部门向地税部门缴纳,降低行政成本,方便了企业缴纳,提高了效率,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针对煤炭、石油、天然气不同资源制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在补偿费用途上,明确规定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重点治理、生态修复及沉陷区治理等项目投资,水土保持项目的配套和补助资金,水土流失补偿费征管工作业务经费,省政府确定的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有关的其他支出,同时强调,用于前两项的比例不低于本级水土流失补偿费留成总额的90%。
根据《管理办法》,凡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的企业,应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计征标准为: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水土流失补偿费由地税部门按月征收。按照2006年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产量计算,陕西每年预计可征收补偿费用13.5亿元,将大大缓解水土流失治理资金不足的困境。相关专家指出,根据陕西省2006年水土流失治理的定额,水土生态功能修复的平均投入为30万元/平方公里(不含其他费用),如果新征收的水土流失补偿费能够全部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则每年预计可治理约4500平方公里的被破坏土地,使之恢复生态功能。
赢得各界理解支持
在谈到征收补偿金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时,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张秦岭明确表示不会。他说,《管理办法》草案出台后,经过多次修改和广泛征求意见,也征询过神华、长庆、延长、陕煤等省内大型企业的意见,大家的反映是积极的。同时,陕西省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大家也表示理解和支持。“经科学测算,相比较生产成本,目前征收标准是企业完全可以接受的,不会加剧企业的负担。像神华集团,过去在每吨煤的成本中提取1元基金用于当地环境的改善,近年来原本就准备提高到每吨5元,因此对新标准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张秦岭说。
“这下可好了,我们终于等来了政府的补偿政策,太及时了!”面对记者采访,神木县孙家岔镇宋家沟村民高文家对陕西省出台水土流失补偿金政策拍手称赞。高文家说,去年10月26日,自家附近的宋家沟煤矿一天之内发生3次采空区塌陷,“震级”最大为3.1级,造成约4万平方米的山体塌陷,“当时都觉得日子没法过了。”他说。“国家开征水土流失补偿费,对我们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也给我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以后可以利用这些资金来治理我们的环境,重建家园。也给子孙有了一个交代。”今年已经70岁的府谷县农民胡宇堂感慨地说。
而在记者采访时,当地企业负责人对开征水土流失补偿金也持欢迎态度。府谷县保榆煤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彪认为,国家开征水土流失补偿费是一个很正确的决策,这其实也是给资源开采企业增加了一条履行社会责任的机会。“国家挖走了资源,留下烂摊子让当地农民来买单本身就是不合理的。”神木县店塔乡老张沟煤矿矿长杨文清说。老杨认为,企业得了实惠,掏点钱治理环境也是理所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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