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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的转型降低了企业的税务负担,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全国在积极应对增值税转型的同时,应深入透析增值税转型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以发挥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最大效应。
关键字:增值税转型;潜在风险;应对措施
增值税是以货物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直接推动了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对我国的经济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一、增值税理论
增值税依据对固定资产的处理的不同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扣除购进固定资产所负担的增值税。因而,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人为提高了新投资的成本,限制了投资,对投资有机构成低的行业或劳动密集型生产有利。资本投资构成比重越高,重复课税的现象越严重,对投资阻力和经济增长的阻力也就越大。收入型增值税对资本性投入物所含税款的扣除,只允许扣除当期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税款。从理论上讲,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由于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与转移是分期分批进行的,而其价值转移不能获得任何凭证,因而采用收入型增值税不易计算增值税额。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的所有投入物,包括资本性投入物在内的已纳税款一次性全部予以扣除,使得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投入物均不在课税之列,是一种先进、规范及低税负的增值税类型。
二、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新举措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但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二)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费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三)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
(四)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三、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现行生产型增值税问题日益暴露
1994年,出于扩大财政收入和抑制通货膨胀的考虑,我国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生产型增值税产生了许多问题。
1、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影响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抑制了投资需求。此外,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越多,被重复征税就越多。对于资本有机构成比较高的基础产业以及固定资产更新比较快的高新技术企业必然会阻碍其进行相关的扩大再投资,进而影响到企业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和优化。长此以往,将不能很好的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
2、不利于发展对外贸易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国内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中包括未抵扣的增值税,而国外大部分实行宽领域的消费型增值税,因此,在相同的原材料价格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水平下,我国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劳务在价格竞争上显然出于劣势,降低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降低我国产品的国际需求量,不利于我国出口的增长。
3、不利于公平竞争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从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来看,资本有机构成的不同以及技术更新的速度不同,造成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的税负不同,无法体现增值税公平税负的原则,不利于行业、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从国内外企业之间的竞争看,我国产品的税负高于国际市场产品,如果没有关税的作用,使国内产品承受了来自进口品的不公平竞争。
(二)新经济形势的要求
目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波及欧洲、亚洲、拉丁美洲,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一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的迹象,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形势下,适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一些传统的产业部门也在更新设备,引进大量的先进设备,提高了社会了购买力,扩大了投资中所需商品的需求,缓解了物价下降和产品销售困难的局面。
(三)转型的客观条件具备
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已先后实行了改革试点,据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试点工作运行顺利,有利地推动试点地区经济发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也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于增值税转型是把本来由国家掌控的资源,以减税的方式让渡给了市场。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会从增值税转型中收益,因而,对这一增值税改革自然都比较容易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增值税转型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一)财政收入急剧减少
政府财政收入的90%来源于税收收入,而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占整个税收收入的50%,可见增值税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从长远上来看,增值税的转型可以有效的降低投资成本,调动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拉动经济增长,从而为将来财政收入的增长创造条件。然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新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至3%,减轻企业税负,势必会减少政府的税收。经测算,实施增值税转型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这表明,因为增值税的转型,政府财政收入将减少1233亿元,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金融危机导致物价下降、产品销售困难、政府财政收入已受影响,如何抵制增值税转型的压力,这无疑是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的考验。
(二)诱发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生产规模小,能源原材料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中低档产品的市场不断丢失。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的积极性。作为政策导向,政府期望以此刺激企业的投资欲望,增强民间投资动力,以带动经济增长,但政策的作用往往具有两面性。面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巨大诱惑”,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偏好越来越旺,不顾市场导向盲目上项目,争投资,从而可能引发一定程度上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降低企业的竞争力,导致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为今后经济发展带来隐患。
(三)加大了社会就业压力
我国目前主要是生产密集型企业占多数,多年来,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允许扣除,使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税金负担高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产业,抑制了企业用于固定资产和高新技术的投资,使原来落后的基础产业发展更加滞后。消费型增值税的采用,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价值,减轻高新技术产业税负,促进生产密集型企业向资本密集型企业转变。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所需生产人员减少,可能使一部分人面临失业的危机,同时对就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的提高,可能使一部分人就业计划可选择性减小。
(四)偷逃税行为愈演愈烈
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有收付款凭证和有价凭证的特点,使得一些犯罪分子开始盯上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骗税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虚开违法行为的得逞不仅使国家大量税款流失,破坏了增值税内部稽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削弱了税收的诚信机制,而且将会影响到国家下一步所进行增值税制改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凭2009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税收面临的增值税偷逃税风险将可能进一步加剧。
五、全面开展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一)增值税转型同税制改革整体推进
增值税是政府税收的主要组成部分,增值税转型已经成为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特别需要整体税制改革的强力助推。因此,应当加快整体税制改革的脚步,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适时开征燃油税、遗产税、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扩大税基,不仅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增强政府的财政收入,还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通过循序渐进地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一方面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均衡和稳定,另一方面增值税转型亦获得了回旋空间。
(二)强化产业政策指导,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增值税的转型,可能诱发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因此政府应该积极引导投资方向,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强化产业政策指导。根据国际国内情况,制定全国产业发展规划。各地要切实制定地区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要及时发布产业投资信息,使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有方向可循,避免短期行为和重大失误。对于重复建设比较严重的行业,要在项目审批、银行贷款、土地征用等方面进行限制,防止新的盲目投资。根据产业退出援助机制要求,对超过市场需求的重复建设和衰退性产业,政府要在技术、资金、劳动者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援助,促使生产要素及时向其他产业转移。
(三)加强职业培训,适应转型需要
随着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在以信息化产业带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劳动者的素质在产品质量、产业可持续发展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消费型增值税的采用,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对就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显得尤为重要。职业培训在提高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的同时,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政府应该加大培训投入,实行劳动预备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为了提高职业培训效果,就业人员首先应该明确培训内容,然后根据具体内容,选择恰当的培训方法。此外,在培训的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四)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强化税收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应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将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税务人员必须树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纸介质条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碍,全面树立信息化税收征管理念。通过计算机征管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计算机联网建设,创建税务、银行、工商、海关、财政、统计等多部门的信息互联网络,实现纳税人数据动态共享,早日实现税务信息化管理。此外,应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一方面,提倡纳税人对政府行为进行合法监督,切实提高遵纪守法纳税人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要强化会计、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的正反面宣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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