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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的发展机遇期与战略突破

来源: 周友梅 编辑: 2013/01/25 09:25:33  字体:

  审计是保证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更是保证把国家和人民的钱管好、用好的一个重要关口。审计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不可避免地受所处社会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环境的影响和制约。2011年到2020年是我国政府审计的重要发展阶段,中国审计面临一个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从政府审计的角度如何把握这个机遇,解决审计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实现中国审计的崛起,是非常重要的。

  一、中国政府审计曾经面临过的三次“战略机遇期”

  从2011年到2020年,中国审计面临一个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但有发展机遇,并不等于就能把握机遇。我国政府审计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曾经抓住了一些机遇,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也曾错失过一些机遇,延误了审计的发展。回顾曾经的得与失,是为了抓住当今中国审计发展所面临的新的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期。

  (一)什么是审计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我国审计发展“战略机遇期”的提出,是近年来笔者对我国未来十多年中国审计面临的内外环境所作的总体判断。“战略机遇期”涉及战略、机遇和机遇期。战略是从总体、广义与宏观的角度而言,意指一段时期内具有统领性的、全局性的谋略、方案和对策。机遇,其实质是一种有利于审计快速发展的境遇、趋势和机会。这种机遇来源于审计客观环境的变化,国家某一重大战略方针的实施,都会给审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机遇期”是指审计发展机遇存在并能发挥作用的时期,如果条件和环境变化了,机遇期就会随之错过。

  所谓“战略机遇期”,是指有利于审计发展战略实施的历史阶段及其大的背景、环境和条件,大体是审计环境对于审计事业与发展比较有利的一段历史时期。审计发展“战略机遇期”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综合性命题,涉及国内与国际、主体与客体的诸多因素。概括地说,某个时期要成为审计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一般要具备三个条件:

  1.环境的根本性。审计环境应有重大的变化,战略机遇期比一般机遇期对实现战略目标的影响更带有根本性和整体性。

  2.时间的长期性。战略机遇期比一般机遇期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时间要长,一般在十年左右,能给审计发展战略实施以更多的回旋时间。

  3.空间的开阔性。战略机遇期比一般机遇期涉及范围广,能给审计发展战略实施以更多有利条件和回旋空间。

  (二)回首前三次审计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对照“战略机遇期”的三个条件,笔者认为:近代审计发展历史,出现了四次审计发展“战略机遇期”。审计发展“战略机遇期”的出现,实质上是审计发展的“上升拐点”,而能否抓住机遇,则取决于发展主体自身的能动因素。历史的经验告知我们,错失机遇,审计发展就会受到阻滞;抓住机遇,我们就会主动赢得发展空间。回首中国审计曾经面临过的前三次战略机遇期,遗憾——我们错失了两次半!

  第一次:19世纪中期,一股强大的以发展资本主义为目标的改革浪潮席卷世界,迫使西方国家着手国内制度的改革,消除社会积弊,先后建立了先进的政府审计制度,像英国、法国、俄国、日本等建立立法模式或司法模式的政府审计制度,以实现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化。如法国自1832年就开始改革审计法院体制,要求审计法院向议会报告工作,到1869年审计法院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介于立法与行政之间的最高审计司法机构;又如英国1856年下院设立公共资金委员会,提出议会必须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并将审计结论向议会报告。在这期间,西方国家的政府审计制度得到确立和发展,中国清朝专制统治走向衰落,政府审计不断衰退,与世界审计的发展潮流背道而驰。

  第二次:20世纪中期,是以走向恢复发展的西方与连遭战乱的中国为背景。西方国家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大力改革和推进现代政府审计制度,如美国国会于1921年通过了《预算与会计法案》,根据该法案在国会设置了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审计总署。以后,国会先后于1945年、1946年、1950年、1962年……通过法案,扩展和加强审计总署的职权,使美国政府审计成了立法模式发展的主导者;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也快速推进了司法模式的政府审计而大获成功;德国、日本等国建立起独立于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之外的政府审计体系,成为独立模式政府审计发展的倡导者。而与此同时,我国的政府审计再次错失发展机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实行专门的审计监督制度,我国的审计再次与机遇失之交臂。

  第三次:1980—1990年,西方国家的立法活动和经济稳步发展,当代西方各国政府审计在既有的基础上呈现出跨越式发展,西方政府审计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积极向绩效审计发展,取得了初步成功。在我国,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的序幕,出于改革开放的需要,1981年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审计机关。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修改的《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从而创建了我国的现代政府审计,走过了中国政府审计制度的奠基阶段,并使审计机关的组织机构逐步得以完善,具有相当的规模。

  二、2011—2020年是我国审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当我们今天谈论国际审计发展战略机遇期的时候,其实中国已经站在第四次国际审计“战略机遇期”的门槛上了!如何从审计环境的特点和变化趋势审视我国审计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抓住审计发展的重要机遇,实现我国政府审计发展的突破,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2011—2020年为什么是我国审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2011—2020年是我国审计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而且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为什么说2011—2020年是我国审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呢?第一,21世纪的头20年是我国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审计发展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我国政治民主建设、发展经济和保持社会稳定,都离不开审计,必然对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审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第二,21世纪头20年,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开放的关键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审计的客体环境也将变化,审计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第三,中国审计相伴改革开放30年,目前,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一轮改革大潮在中华大地涌动,作为服务改革、促进发展、开拓创新的审计工作,也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清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认识2011—2020年是我国审计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既是我国“十二五”发展的主要时期,又是我国经济全面转型的重要时期,这将是中国审计发展进程中的一个转折点和一个新起点。在新的巨大机遇面前,我们必能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来抓住审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二)我国审计发展“战略机遇期”的新特点

  2011—2020年是我国审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其实,机遇本身就是一种挑战。能否抓住机遇,关系到审计事业能否长足的发展,能否为下一步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对形势的判断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能否抓住形势变化给审计带来的战略机遇。那么,对中国审计而言,已经面临的第四次国际审计“战略机遇期”有哪些不同的特点呢?从总体来看,这次的审计“战略机遇期”是在一个环境更好、层次更高、基础更牢的背景下来临的。具体地讲,有这样四个新的特点:

  1.时间更长。中国审计是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发展的,众所周知社会与经济是因为有了审计而公平,也是因为有了审计而稳定,更是因为有了审计而得以快速健康发展。就连西方评论家也认为:“中国的高增长率可再延续20年”。这就为新时期的审计工作者思发展、谋发展、干事业提供了更加宽广的空间和充裕的时间。之所以说这次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因为时间长达十多年,时间如果过短,它就仅仅是一般机遇而不是战略机遇,或仅仅是一次战略机遇而不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2.基础更牢。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政府审计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基本格局已经形成: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并向综合财政审计展开;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并改进了企业审计办法,实施真实性审计;适应反腐倡廉需要,初步建立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结合中心工作,不断摸索并深化各种专项审计,可见政府审计是在已取得历史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迈进的。第二,我国的政府审计无论是机构还是人员队伍,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为下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政府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规范国家审计行为的《审计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较高的地位,审计署制定了38项审计规范,应该说政府审计的法制化、规范性建设已经初步形成,审计执法力度也加大了。

  3.环境更好。审计工作外部环境最好的时期已经到来,从现在到2020年有一个有利于审计快速发展的好环境:第一,指导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社会各界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政府审计的重要性,再加上政府部门、经济组织、社会公众等各个方面对审计的了解会增加,这些为审计创造了有利的发展条件。第二,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在2020年左右基本确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些制度变迁给政府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此期间步入经济快速发展的“起飞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继续发育的“成熟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提升期”,开放型经济的“扩展期”,将促进审计的发展,或对审计发展有强大的推动作用。第三,就内部环境而言,中国审计进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审计工作者人气旺、人心齐,动力足。

  4.目标更高。这次审计“战略机遇期”的目标更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第一,从我国未来十多年的市场化、工业化、国际化必然趋势的大背景出发,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宜的现代政府审计机制,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为基础,以“人、法、技”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第二,解决我国现行审计体制和分工深层次矛盾、加快制度创新。目前中国审计的改革攻坚已经进入了十分艰难的境地,在未来一二十年内,我们既要解决尚未解决的体制和分工的矛盾,又要针对国内外新的环境对我国政府审计提出新的要求,进行制度创新。第三,确立中国审计在世界审计中的战略地位。随着我国在世界上影响的扩大和地位的提升,我们不仅要了解国际上通行的商业运作模式和审计规则,并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手段,还要参与国际审计活动,促使更多的人思考和关注不同审计文明之间的融合与合作,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三、未来十年我国政府审计必须突破的几个战略难关

  在新的巨大的机遇面前,我们必能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来抓住审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确战略的有效推动和实施必须把握住时机,选择好切入点,顺势而为,并能将规划与政策、阶段与目标、外因和内因有机结合起来。政府审计作为高层次的、综合性的经济监督工作,从发展战略角度思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现我国政府审计的战略突破:

  (一)审计体制的战略突破

  审计体制是审计组织方式、运行方式的总称。我国政府审计的组织现状是:审计机构设置于政府之内,为典型的行政型模式。这种模式与其他一些国家立法型(如美国、英国)、司法型(如法国)、独立型(如德国、日本)相比,具有较浓厚的政府内部监督色彩。但现行的审计体制反映出以下客观的现实情况:其一,国家审计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机构的一个职能部门,其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必然不够。特别是在政府的某些行为悖于法律,或在政府的行政活动中存在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冲突,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冲突时,审计机关往往要服从政府的意志,其审计独立性所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其二,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行政系列内部的监督机构,实际上是政府的内部审计,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各级政府部门已经离不开这个特殊的“政府内部审计”了。基于这种现实情况,我们必须以新思路来创新我国的政府审计体制。创新政府审计体制的思路应该可以这样:第一,成立审计总署,将现行的国家审计署特派员办事处划归审计总署垂直领导,将国家审计机构置于人民代表大会之下,直接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以提高政府审计的独立性,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的职能与作用。第二,现行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审计机关保留,回归政府内部审计,体制保持不变。近几年来我国的民主政治逐步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的监督逐步加强,政府审计机关已经代表政府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交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现场回答人民代表的质询,这可以看作是政府审计的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的尝试与过渡。我们相信,这一进程不会停顿,只会继续和加快,因而创新政府审计新体制是有基础并可预见的。

  (二)审计分工的战略突破

  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在分工上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审计机关与其他各经济监督部门分工不是很明确。在未来几年必须结合政府职能的转变,分清政府社会管理者身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的不同职能,安排审计职责和审计重点,明确各经济监督部门的职能,协调各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首先,需明确各个监督部门(包括稽察特派员)的职能,从全局出发统筹作出明确分工(1998年国务院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中曾对此有过规定),这是理顺国家经济监督体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最为需要的一步。其次,从制度上规定各经济监督部门必须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审计监督逐步从直接查处的现状转向查清后交财政、税务、物价、计委、劳动主管部门处理的工作方法。审计机关强化后续审计和审计公报制度,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完善管理的制约措施,最终达到执行审计结论向审计机关报告的正常秩序。另外,各经济监督部门可以互相利用对同一单位的审查结果,对已有结论的不必再做重复性审查;每个部门的审查必须出具书面结论,不能只审查无结论,既可对被审单位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也是对监督检查部门的一种约束。第二,政府审计机关与企业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分工不够明确。审计机关目前承担的制度化审计工作,今后逐步移交给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政府审计机关保留一切监督权。如果本文所设想的创新性政府审计体制能实现,就基本上解决了审计分工问题,因为新成立的审计总署主要对各级政府进行审计监督。

  (三)工作思路的战略突破

  回顾我国政府审计的工作历程,我们在微观审计上投入了很多精力,集中在了微观经济活动中不合法、不规范的领域内,发挥的是审计的防护性作用,审计结果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不大。随着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重点的转移,政府审计服务宏观、监控宏观经济的运行质量将成为政府审计的首要任务。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努力提高服务宏观的意识,切实起到审计为宏观决策服务的参谋助手作用。为此,今后的审计要坚持把绩效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与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完善法规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工作不仅要有新举措,还要有新思路。

  1.推行高层次、综合性经济再监督的审计思想。应该以年度审计综合报告形式,向政府报告上年度本地区经济状况、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违纪问题及其趋向,审计机关对改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的意见以及宏观经济管理的建议。这种政策咨询式的“年度审计综合报告”,提供给各级党组织、人大、政府,以作为制定政策、法规的参考。

  2.探索开展绩效审计和重视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在企业财务审计数量减少,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的条件下,审计机关应更加关注有关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并有步骤地开始探索绩效审计;当企业都按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政府审计机关要更重视从宏观层面发挥作用。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就是一个发挥宏观作用的重要方式。

  3.扩展环境审计等新的审计业务。未来十多年,中国将处于工业化高速发展的时期,这一阶段将是资源消费高峰,资源瓶颈约束突出,环境污染加重。环境保护任务更加艰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增多,国际上对开展环境审计的要求也在增加。所以今后审计机关要加大环境审计的力度,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4.政府审计进一步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审计重点的战略突破

  长期以来的政府审计是“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其现实情况可能是既没有达到应有的覆盖,也没有突出重点,而是紧跟政策所呈现的“运动式审计”。今后应该明确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是民主和法制的工具,政府审计机关得到授权对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进行监督,并将其审计结果对人民公开、向人民负责。只有正确把握政府审计的本质,才能有利于审计机关在社会生活中摆正自己的位置,安排好审计的重点,为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1.财政收支审计是政府审计永恒的主体

  财政收支审计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首要的任务,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国家审计也是这样做的。今后要探讨新的财政收支审计模式,作为政府审计就必须高度关注财政安全。监督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财政收支,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也是国家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战略和长远的高度保证国家财政的可延续性,保证政府的持续运转。同时要加大对国家建设资金、重大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日趋重要

  权力过分集中并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我国原有政治体制的主要弊端和“总病根”。如果说以权力过分集中并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为主要特征的政治体制在过去主要是导致了决策出现一系列失误的话,那么,在以后十多年它就不仅仅是导致决策失误的问题,而且会出现越来越多以权谋私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威胁党的生命。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全面强化和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形势发展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审计任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是反对腐败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需要,也是管理干部形式的有益探索。认真研讨经济责任审计,勇于实践,大胆探索,不断丰富和完善,实现该项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把该项审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计机关要积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社会保障审计要大力推进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社会保障审计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未来经济发展必须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那么社会保障审计工作必须到位和有为,抓好对社会保障系统,如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失业救济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等的审计。通过这些方面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基本掌握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规模、参保人员规模和管理现状,基本掌握全国及各地社会保障改革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连续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推动社保、财政、税务、民政等有关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建立起有效的涵盖资金收入、管理、支出全过程的内控制度,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减少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推动资金收支和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揭露在社会保障资金安排和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等问题,逐步推动社会保障预算和监督体系框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4.政府绩效审计要积极探索

  政府审计的传统职能是检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法,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绩效审计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新的形势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和利用市场规则来配置资源,其鲜明的特点就是服务,然而政府的服务功能能否正常运行,能否高质量运行,将直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质量。绩效审计在审计方式上,要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在审计内容上,要以揭示查处损失浪费为主;在审计目标上,要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相关部门单位深化改革和提高管理水平为主。通过开展绩效审计,可以不断总结宏观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宏观调控的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推进政府宏观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开展绩效审计既是我国今后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样也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及早同国际惯例接轨,加速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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