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8 11:41 来源:张宏卫 刘海云
【摘要】企业并购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产权交易活动。本文以并购和被并购方为主要研究对象, 建立了相应的企业并购博弈模型,分析了双方的博弈过程,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引言
近年来,国内外企业并购可谓是风起云涌,发生的范围广、数量多、资产规模大。相对于内部积累式的成长,并购已经成为企业实现迅速规模扩张的重要战略选择。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的5年过渡期即将结束,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如何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借助并购手段使并购更好地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取得战略性收益的目的,增强国内企业的竞争优势,培育民族产业的强大优势也越来越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并购指一个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资产购买另一个正在营运中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其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将该企业纳入其集团之下的产权交易行为。企业并购既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实质上也是一个包括并购企业、被并购企业双方的股东和债权人以及政府、中介公司等多个局中人参与的博弈行为。因此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企业并购行为非常必要,这对于提高企业并购的理性,改善并购环境,引导并规范并购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一、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
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Games with incomplete information)最早是由豪尔绍尼提出来的。豪尔绍尼运用贝叶斯理性主义方法,把被考察的异常复杂的局势转化为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贝叶斯理性主义是指人们能够充分运用自己所积累的知识和掌握的不完备信息做出效用最大化的决策。该模型假设:1.强调个人理性, 假设当事人在进行决策时, 能够充分考虑到他所面临的局势, 即他必须且能够充分考虑到对方博弈者的行为及其可能影响, 能够做出理性的选择;2.每个局中人不能完全知道其对手的行动、行为目标及策略选择等,但是知道自己的真实类型以及其它局中人真实类型的先验概率;(3)博弈者最大化自己的目标函数, 能够选择使其效益最大化的策略。
二、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之间的博弈过程
假设在并购中不存在政府、股东、债权人和中介公司等的参与,仅存在两个交易主体,即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并且双方都是理性的,笔者分别称他们为局中人A(并购企业)和局中人B(被并企业)。这里用单位级别来综合表示参与交易的局中人——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的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市场前景等信息。由于对对方的不信任和自己的不诚实,或者由于信息流通不畅等原因,一方局中人不可能完完全全地了解到另一方局中人的真实情况。因此代表单位级别的某些信息就成为彼此的私人信息,即一方局中人知道自己的优劣势和发展前景,在市场上是否属于优秀企业;而另一方局中人并不知道其真实情况, 只能根据经验和所搜集到的公开信息,得到对方企业的平均等级及其分布。
假定在并购中分别存在两种类型的局中人A和B ,优秀企业与非优秀企业。并购企业是优秀企业的先验概率为p,非优秀企业的先验概率为1-p;被并购企业是优秀企业的先验概率为q,非优秀企业的先验概率为1-q .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根据所收集到的信息可以推断先验概率p和q的值分别为50%.一般而言, 博弈会出现两种情形:一种是优秀企业与非优秀企业以低价达成并购协议,在后期整合过程中,优秀企业可以通过向非优秀企业注入优质资产或派遣优秀的领导层来盘活非优秀企业,从而实现把并购后企业做大做强的目的;另一种是优秀企业与优秀企业以高价达成并购协议,这样两个优秀企业通过顺利整合可以把并购后的企业做大做强。这是两种理想的博弈结果,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最终导致的结果却大不一样。
假设对于并购企业,对优秀的被并企业愿意支付5亿元,而对非优秀的被并企业支付2亿元;对于被并企业,优秀企业期望获得4亿元的支付,非优秀企业期望获得1亿元的支付。如果信息完全,并购企业和被并企业都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并购交易将会顺利进行。现在的问题是,并购过程中信息是不完全的,根据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并购企业对被并企业愿意支付的金额为3.5亿元( 5×1/2+2×1/2)。如果并购企业是风险厌恶型的,他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会超过3.5亿元。那么,被并企业是否乐意接受这样的交易?对于被并企业来说,假如他是非优秀企业,他当然乐意接受,因为他自身的期望值仅为1亿元;假如他是个优秀企业,并购企业开出的价格低于自己的期望值0.5亿元(4 -3.5),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接受的,优秀的被并企业将选择退出此次博弈。
这样一来,并购过程中就只剩下非优秀企业。而并购企业支付3.5亿元,得到的却是非优秀企业,他就会损失1.5亿元(3.5-2),除非他愿意接受损失,否则他就会选择退出此次博弈。因此,博弈的结果就是,优秀企业与非优秀企业之间或者优秀企业与优秀企业之间很难达成并购协议。但是现实中为什么又有如此多的并购案例发生呢?究其原因,是中介机构或政府等第三方干预的结果,这样做是违背市场交易规律的,不利于并购后企业的健康成长。
三、结论和建议
企业并购实质上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国际竞争加剧、技术进步加快而带来的结构调整和重组浪潮,并购的主流是好的,是不断进步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可以帮助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并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了使并购能够顺利进行,使并购后的企业真正能够做大做强,笔者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建立起一个公平化、有序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并购市场环境并购双方应该共同努力,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使私人信息通过信息传递转变为共同信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资产重组等并购业务的监管和规范,完善法制,严惩信息误导、信息操纵、信息诈骗等虚假信息披露行为,严厉打击内幕交易。
(二)当政府以不适当的方式介入经济生活时,一般意义上的市场行为、经济行为就会因两者在动机和评估体制上的不同而发生扭曲,如政府通过行政干预“拉郎配”。这种非市场化并购活动违背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人为规定了资源的流向,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企业要擦亮眼睛,慎重从事,慎选买家与卖家企业应具体弄清买卖双方的实力、财务状况、行业背景和发展规划后,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并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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