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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与地方会计委派制比较研究

2009-4-27 17:2 贾文 高凯 【 】【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会计委派制是一种财产所有者委派会计制。军队与地方推行会计委派制,在理论依据、实施目的、基本模式、实施方法上都具有共同特点,但军地之间在委派会计经济活动方面、在委派机构设置方面、在委派人员管理方面以及在法律依据方面都有区别。应建立军地会计委派沟通机制,共同提高军队和地方会计委派制工作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军地比较,沟通机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在财会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探讨的一种会计管理形式。军队推行会计委派制是在面对市场经济改革的新形势下,不断吸收和借鉴地方会计委派制度的改革成果来推动军队财经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军队会计委派制既具有与地方会计委派制的共性,又具有军队系统自身的特点。

  一、军队与地方会计委派制的共同之处

  会计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等宏观管理主体以其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国家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制度。实质上,会计委派制是一种财产所有者委派会计制。因此,这就决定了军队会计委派制与地方会计委派制在根本性质上的一致性,两者的理论依据、实施目的、基本模式、实施方法都具有共同特点,它们都是代表所有者行使职能的会计人员管理主体,向其投资的企业或者提供资金的单位、部门委派会计人员以加强会计监督,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体来说,两者的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推行目的上的一致性

  首先,都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财会监督的需要。在新世纪新阶段,财经领域必然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战场。为使财经管理工作能够健康发展,地方和军队都应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不断加大财经监督管理力度,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其次,都是履行会计职能、加强会计核算的需要。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有两个:一个是核算职能,一个是监督职能。只有推行会计委派制,通过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统一选拔、考核、管理,使受派单位能够在高素质的委派会计的指导和监督下,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实施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从而加强会计核算,使会计工作做到规范化、法制化。第三,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推行会计委派制,就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现管理中存在的各种漏洞,消除各种不合理的支出,才能达到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目的,同时也为提高本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打好基础。

  (二)在结构模式上的相同性

  由于会计委派制是一种财产所有者委派会计制,所以军地双方在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上都是由各级财务部门,即拥有财力管理权限或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向其下级部门委派会计人员。在具体单位的模式上则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一般受制于单位的客观经济条件,取决于受派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经济规模、组织结构以及产权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大致情况看,军队会计委派制和地方会计委派制拥有相同的会计委派制模式,比如直接委派制、会计集中核算制模式、主管会计模式、财务总监模式、内部委派模式、项目委派模式等,在军地双方都可以使用。

  (三)在管理制度上的相似性

  会计委派制工作得以持续健康发展,关键是要有一套科学的操作程序、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健全的委派会计后续管理制度作保证。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具体制度体系包括选拔任免制度、工资福利制度、考核轮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培训学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等,共同确保会计委派工作规范运行。军队和地方推行会计委派制在管理制度上的共同点都是确保了利益分离原则,也就是指委派会计的任何利益不受被委派单位的影响和制约,确保委派会计行使职权的相对独立性,这是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各项制度设计的总体思想是将会计人员角色外部化后,也就将经费的使用权与监督权相分离,将会计监督主体与客体相分离,因此,这使得两者在各项具体管理制度上都具有很大相似性。

  二、军队与地方会计委派制的区别

  认识军队会计委派制与地方会计委派之间的共性,并不等于说二者之间没有差异。军队会计委派制与地方会计委派制的差别源于军队财务机构与地方各级财政机构的差异性及军事经济工作的特殊性。二者的具体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委派会计经济活动方面的区别

  首先,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性强。它可以有效保证军令政令畅通。军队推行会计委派制,对全军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在组织制度上比地方更具有优势。其次,军队会计委派制具有军事经济的特殊性。军事经济特殊性使得军队会计信息的产生、披露都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改革都朝着建设公共财政的方向发展,会计信息具有开放性,强调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机制。因此,军事经济的特殊性使得军队会计委派制委派机构、管理方式都与地方会计委派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

  (二)在委派机构设置方面的区别

  地方会计委派制主体具有多样化特点。军队会计委派制的委派主体相对单一,委派机构设置具有集中性,委派对象主要是接受军队经费拨款的各级机关、部队、医院和军队企业。军队系统是一个独立的财务管理系统,所有的经费预算开支必须经过总后财务部的分配和下拨,委派主体主要为军队各级财务部门。因此,军队会计委派制机构设置一般为总后勤部和军区联勤财务部门、军兵种财务部门。

  (三)在委派人员管理方面的区别

  首先,军队会计委派制与地方会计委派制在委派会计的选拔上有区别。军队会计委派制一旦推行后,对委派人员的选拔在整个军队财务系统内进行。而地方会计委派制人员选拔不仅在本单位、系统内进行,也可以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招聘。其次,两者在委派人员待遇管理方面的区别。不同的受派单位工资、福利参差不齐,导致委派会计人员待遇不统一。但在军队系统,军队干部有统一的工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同一级别的军队干部其工资待遇有比较刚性的标准,差别不大,住房标准基本一致,所以不论委派到什么单位,会计人员本身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服从命令、服从分配是军人的职责,更加有利于委派会计人员推行统一的政策、严格按规定办事,有利于军队会计委派制在全军范围内实行轮岗轮换制度。

  (四)在法律依据方面的区别

  在地方会计委派制推行过程中,会计委派制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不协调之处。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厂长有权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会计人员是在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的,他们是企业的内部人员。而在军队系统,会计人员由总部财务部门或军区、军兵种财务部门向军队各单位委派会计负责人,加强对军队预算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不属于《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范围。因此,军队会计委派制与地方会计委派制不同,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或与有关法规不协调的问题。

  三、建立军地之间会计委派工作相互沟通机制

  目前军队会计委派制还没有推行,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而我国地方各级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应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系列丰富的经验和成功办法。军队会计委派制与地方会计委派制的共性决定了军队有必要借鉴地方会计委派制的实际运行经验和办法,为推行军队会计委派制打下良好基础。

  建立军地会计委派沟通机制,要求加强军地之间会计委派制的协调,正视现实,及时调整,相互适应;在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协商解决推行会计委派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交流推行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建议。

  (一)合理设置沟通机构

  在会计委派制的管理机构(一般指在各级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设立军地沟通机构,它归属委派中心统一领导,在功能上类似于军队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的决策咨询机构,各项活动经费由各级委派中心供给。该机构一般情况下只在总部、各军区及军兵种财务部门设立,各级联勤分部及军、军以下部门可以不设立此机构,否则会造成机构的臃肿和经费的负担过重。在职能结构上,可以大致按照情况沟通联系组、专项问题调研组、政策咨询组等设置。

  (二)周密安排沟通事项

  在推行会计委派制过程中,军地双方要相互沟通,借鉴学习,在内容上是多方面的,既有理论研究方面的事项,又有实践经验的相互交流。首先,在理论研究上,要搜集地方会计委派制改革工作的政策讲话、制度法规等内容,为军队会计委派制的推行打好理论基础。第二,在实践上,要了解和搜集地方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运作模式、管理办法、运行效果、经验总结、存在问题等。特别是要分析地方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革中的挫折,要结合部队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化解或消除军队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中的问题和阻力。第三,要针对军队会计委派制推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和必须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借鉴地方会计委派制推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寻求解决问题的捷径,尽量降低军队会计制度改革的成本,更好地促进军队会计委派制这一制度改革最大效益的发挥。第四,人才建设、技术运用等其他各方面也应加强沟通交流。在人才的选拔、考核、管理的具体办法上,都需要借鉴地方的经验;在各项配套措施的建设上,也应加强双方的交流和合作,以共同促进会计委派制的在军地双方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