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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品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条件下,商品明细账是按实物负责小组(人)分户的,只记售价金额,不记数量。商品明细账通常采用的有三栏式、多栏式,也可以营业组报送的“商品进销存报告单”代账。
对于特种商品和贵重商品,可设置分组商品数量账,商品数量账应每天结出结存数量,与实物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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