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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工厂1994年8月份有关收入资料如下:
其他业务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 80000元
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出租收入 40000元
运输业务收入 60000元
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出售临街房屋一间获得价款收入 240000元
按规定,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80000×5%=4000元
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出租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40000×5%=2000元
运输业务收入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应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0000×3%=1800元
则其他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为:
应纳税额=4000+2000+1800=78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7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800
企业出售房屋价款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40000×5%=120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000
假定企业营业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则企业于月度终了后缴纳营业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9800
贷:银行存款 1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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