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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总和法是指按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和某年尚可使用年数占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的比重(即年折旧率)计提折旧的方法。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简称年数总和),是一个以预计使用年限为通项,初项和公差为1的等差数列。其年折旧率和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年折旧率
[例]某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6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3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该项固定资产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项固定资产的年数总和为:
年数总和=5+4+3+2+1=15或=5×(5+1)÷2=15
各年折旧率和折旧额计算详见图表
折旧计算表
(年数总和法)
年份 应计提折旧总额 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
1 60000-3000=57000 5/15 19000 19000
2 57000 4/15 15200 34200
3 57000 3/15 11400 45600
4 57000 2/15 7600 53200
5 57000 1/15 3800 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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