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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是企业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一种债务,它以货币为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来偿还。故负债又称“债权人权益”。它和所有者权益一样都是对一个企业的资产提出主张和要求的权利,合并称为“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上,权益与资产是相对称的。
一、负债的分类
在商业企业中负债是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负债按偿还期限分类,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按用途或产生原因分类,可分为各种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和应付利润等;按抵偿手段分类,可分为以货币偿还的负债和用商品或劳务偿还的负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负债按偿还期限加以分类。
二、负债的特征
1.负债是企业在过去和现时的经济业务中所产生的,且在未来偿还的一项经济负担。它代表企业未来资金的交付或资产或劳务的提供,但未来经济业务可能发生的负债,不包括在会计负债之内。
2.负债须以货币为计量。有些负债的金额要视经营情况而确定(如应付所得税)或需要暂时估计的(如质量“三保”费用),对其偿付金额可以作出合理的估计,但难以用货币计量的负债就不能入账。
3.负债须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到期日。对于可以作出合理估计的,可以作出合理的估计;对于某些不能合理估计的,但是有可能在将来发生损失的事项,可以作为或有负债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或用其他方式予以揭示。“或有负债”一般是由于某种约定的条件或允诺的责任,在将来可能成为企业的负债,但当前并不是负债。如进行中的诉讼案件,由于可能败诉而造成赔偿,就产生或有负债。又如应收票据贴现后,可能发生出票人到期不能偿付而形成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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