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不作账务处理。
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支出的,债务人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中。成有支出实际发生时,应冲减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结算债务时,或有支出如未发生,应将该或有支出的原估计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需要说明的是:
(1)“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通常指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其中,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既包括在重组日债权人豁免债务人的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也包括重组日之后债权人豁免债务人的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比如,债务人欠债权人货款12000000元(其中2000000元为债务利息),经协商于8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权人同意将积欠的利息豁免,并将债务延期至当年12月31日偿还。也属于采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2)“将来应付金额”,一般为将来应付债务面值(或本金、原值),如应付账款;如有利息,还应加上将来应付利息。
例如,将面值总额 100 000元的债券展期一本年利率为 5%、将来应付金额为100000+100000×5%=105000元。
(3)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支出,根据谨慎原则,债务人在计算将来应付金额时,应将或有支出考虑进去。之后,再将依此计算的将来应付金额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由于重组后的债务的账面价值包含或有支出,因此,或有支出实际发生时,应作为减少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处理;结清债务时,或有支出如未发生,应将该或有支出的原估计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中、或有支出,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以上原则,如按债务重组协议,或有支出的金额按期(按年、季等)结算,则应在结算期满时,按已确认、属于本期的未发生的或有支出金额在该期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按债务重组协议,或有支出的金额待债务结算时一并计算的,则应在给清债务时,将未发生的或有支出的原估计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例:深广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红星公司,价款5 200 000元(含增值税)。按双方协议规定,款项应于2001年3月20日之前付清。由于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红星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偿忖深广公司。经协商,于2001年3月20日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协议如下:深广公司同意豁免红星公司债务200 000元,其余款项于重组日起一年后付清;债务延长期间,深广公司加收余款2%的利息,利息与债务本金一同支付。
(1)计算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之间的差额: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5200000(元)
将来应付金额=(5200000-200000)+(1+2%)=5100 000(元)
以上两者之间的差额为 100 000元。
(2)会计处理
①债务重组日:
借:应付账款 5 200 0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5 1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 000
(2)重组日后一年末红星公司偿付余款及应付利息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5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5 1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