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场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如果该资产不能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确定。具体地说,公允价值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1)有价证券,按现行市价确定;
(2)非有价证券,应根据同类企业类似证券的市盈率、股利率及其预期增长率等因素估计确定;
(3)存货,按其形态分别确定:产成品和商品,按其售价减去处置费用和合理利润后的余额确定;在产品,按其产成品的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处置费用和合理利润后的余额确定;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4)固定资产,区分不同情况确定: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暂时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具有类似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二者孰低确定;为出售而持有的固定资产,按可变现净值确定;
(5)专利权、商标等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