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主要包括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1)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2)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本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3)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4)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