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本期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一般应当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企业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扣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但如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口之前发生的,属于报告年度和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当调整报告年度拟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项目的数据。 20.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时如何记账?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同时,在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商品发出时,按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当分摊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进价与售价)的差额。在每期销售实现(包括第一次收取货款)时,按本期应收的货款金额,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