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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账务处理

2006-6-1 15:15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其账务处理与国内购进货物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由于购进的是初级产品,直接从农业生产者那里购进,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根据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000的扣除率计算确定。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时,根据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物资采购”、“库存商品”等账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例如,红星公司2004年1月12日购进玫瑰花一批,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25 00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物资采购 22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500

   贷:银行存款 2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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