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后,如果在报出之前发生对上期调整的业务,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对企业本年度发生的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所作的调整。
企业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企业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由于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经过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无余额。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