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企业困难的情况下,无相关政策明确要求企业将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建税配比入库,从税理上讲,在企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先保证中央财政税收任务的完成,再负担地方税收任务,在任何时候国家整体利益应始终大于地方局部利益。但缓缴手续的办理,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原则规定,在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的缓缴手续时,应同时办理城建税的相关缓缴手续。
5.根据河北省地税局、国税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地税发[2004]57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补缴‘三税’而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在办理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的同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国税局在对企业查补以前纳税期的增值税、消费税时加收滞纳金,地税局在补征城建税时,也应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