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现短缺尚待查明的处理:
共短缺800公斤,其中200公斤属于符合规定的合理损耗,相应提高甲材料单价即可,不必通过待处理类科目核算;但短缺原因尚待查明的600公斤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计算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由于本例是在入库前发现的短缺,所以一般按购进价格计算转出进项税额即可。
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税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31.80[(600×0.90)×(1+17%)]
贷:物资采购5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1.80)
(4)原因查明后短缺材料的处理:由于供货方少发的部分已开给了“销项负数”专用发票,企业应据以冲减“进项税额转出”和“进项税额”两个明细科目,已达到账簿记录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符之目的。其他短缺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即可。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0(200×0.90×1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60
借:应付账款 210.60[200×0.90×(1+17%)]
其他应收款——运输公司 105.30[100×0.90×(1+17%)]
银行存款 252.72[300×0.90×(1+17%)×80%]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63.18[300×0.90×(1+17%)×20%]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631.80
(5)月末,结转入库甲材料的计划成本;并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计算出甲材料的成本差异额,做出相关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甲材料 99200.00(99200×1.00)
贷:物资采购 99200.00
材料成本差异额=(93300.00-50.00+400.00-540.00)-99200.00= -6090.00(元)
借:物资采购 609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6090.00
2.材料发出的会计处理
(1)在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时,对发出材料应先按计划成本进行结转。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8 000.00
制造费用——基本生产制造费 400.00
制造费用——辅助生产制造费 200.00
管理费用——修理费 400.00
营业费用 200.00
在建工程——某设备 800.00
应付福利费 200.00
委托加工材料 1000.00
贷:原材料 6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