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是价内税。所以,企业进口货物应纳的关税应直接计入采购成本。按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进口关税税额后,借记“物资采购”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账户;实际缴纳进口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具体核算如下:
(1)自营进口关税的核算。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为了完整地核算自营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其应纳的进口关税直接在“物资采购——进口商品采购”账户核算。
例 某企业自营进口电视机显像管一批,完税价格为150 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50%,应纳进口关税税额为75 000元。该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物资采购——进口商品采购 75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75 000
(2)代理进口关税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代理业务发生的进口关税应如数向委托单位收取。当代理企业支付进口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同时,向委托方收取时,借记“应收账款——应收代垫税金”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账户;收到委托方汇付的代垫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应收代垫税金”账户。
例 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02年4月份代理甲企业进口一批货物。经计算,该批货物进口时应纳进口关税80 000元,税款已缴纳,同时也收到了甲企业汇付的税金。该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支付进口关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80 000
贷:银行存款 80 000
②向委托方收取所代垫的税金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代垫税金 8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80 000
③收到委托方交来的税金时
借:银行存款 80 000
贷:应收账款——应收代垫税金 80 000
(3)出口关税的核算
出口货物的企业,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出口关税。当出口企业计算出应纳的出口关税税额时,应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货物关税”账户;实际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货物关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 某企业直接对外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为2 080 000元,出口关税税率为20%,计算出的出口关税为520 000元。该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计算出应纳的出口关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2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出口货物关税 520 000
②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出口货物关税 520 000
贷:银行存款 52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