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07年予以外商成立合资企业,我公司以部分资金和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入股,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中的使用权人仍为我公司,请问该土地应纳的土地使用税由谁来缴纳?是否应由合资公司缴纳?
【答】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仅为合作双方的协议,并没改变土地的产权性质,根据税法规定,应由投资方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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