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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退税手续

2009-3-24 16:47  【 】【打印】【我要纠错

  【】我公司2008年3月27日在没有使用外出经营证的前提下到海珠区地税局开具税票,后来回到当地网上报税时却被告知企业所得税须在当地缴交,那么,我公司如何申请退回此税票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须携带什么资料前往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所以,企业在外出经营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即具体负责其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财税机关)申请填开“固定工商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以下简称“外经证”)。

  持有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外经证”的企业,所得税可回机构地缴纳。如果没有办理外经证而在劳务发生地已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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