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强化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乃至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等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加入WTO,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向前发展,许多单位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工作逐步规范化,使会计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中 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单位由于对强化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或因财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因单位内部配合不够,以及存在会计基础规范化检查走过场等原因,会计基础工作仍然十分薄弱,这不仅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影响了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对单位经营管理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为此,必须强化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那么,应如何强化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呢?我的粗浅看法是:
一、要在提高认识和增强责任心方面作文章
1、提高认识。要通过继续抓宣传、抓发动,使各单位及其会计人员充分认识到会计行为的规范,在宏观方面的作用远远超过会计工作自身,它不仅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具有其它手段难以替代的作用;在微观方面的作用,通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考核,能够促使单位健全科学、规范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用与管理、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帐薄记录、会计报表的编制、会计档案的管理等都能起到促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的作用,能使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只有认识到位或认识得到了提高,各单位才会切实加强对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才会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对待,认真整改和彻底整改;财会人员也才会认真学习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工作;各单位才会建立起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完善监督机制,以促进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
2、增强责任心。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很多都与责任心不强有直接的关系,工作责任心的强弱是巩固提高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有较强的责任心,才会自觉对待工作。而增强工作责任心,首先要求财会人员不断加强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财经法律、制度、规章,还要不断加强学习党在新时期的大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其次是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以充分调动财会人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两者协调配合,才能达到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目的。
二、要在抓重点、树典型、重质量方面下功夫
1、抓重点。各单位、各部门、各地区要针对各自实际,将会计基础规范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普遍存在而又较为紧迫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使会计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比较广,涉及面很宽。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资格,都还涉及到十个方面的内容(详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第4条)。因此,抓会计基础工作应有重有轻、有先有后,应该有主次之别,只有这样才能将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和强化。结合实际,笔者认为目前和今后一时期内会计基础工作应抓的重点是:①会计核算工作;②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和审核程序;③记帐凭证的附件、更正记帐凭证的方法、摘要及字迹;④会计帐薄更正错误的方法和数字的准确性;⑤会计报表的内容、说明、数字及报表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方法等;⑥内部控制制度和其它会计管理制度。当然,在抓重点的同时也还应兼顾其它方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它方面未被列入重点,并非等于其它方面不重要,而是因为其它方面目前普遍已做得较好(如会计人员持有从业资格证)或问题不突出、现象不明显或只是个别现象。
2、树典型。就是在推广先进单位、先进系统实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规范》好的做法及经验的同时,选择会计基础工作虽然达不到标准但又相对做得较好的系统或单位,重点组织实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促使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成为典型,以达到引导其他单位或系统推进会计基础规范化合格的目的。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应选择现已试行会计委派制的单位和系统,采取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业绩作为对委派会计进行考核的做法,促进受派单位或系统加快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进程,以带动其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向规范化目标推进。
3、重质量。就是要克服应付检查、注重形式的思想,真正按会计基础规范化要求来开展各项工作,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切实可行,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执行效果与考核挂钩;对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不走过场,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树立质量是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最基本要求的思想观念。
三、要在密切配合、严格考核方面作努力
1、密切配合。因为会计基础工作是单位的一项综合管理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开展的好与坏和效果如何,不是单靠财会机构和会计人员就能完成的,需要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才能达到目的。因此,一方面,财会部门和会计人员应履行好会计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能,发挥其主要作用,严格执行《会计法》;另一方面,单位内部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财会部门规范会计行为,对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自觉遵守和执行。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2、严格考核。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标准,严格考核验收,坚持定期复查,为防止已达标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下滑,对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的单位,复查期限以一年较为科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九条以二年为期限)。通过严格考核验收和复查,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及时改进,真正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发布);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98年3月经济科学出版社)。
本文章作者单位:云南省会泽县交通运输局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