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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簿的基本构成

2003-10-2 16:50  【 】【打印】【我要纠错
    《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 :“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这是会计核算自身内在规律的要求。为了使各种散乱、繁杂的经济业务的信息或数据成为有用的会计信息,要通过不同种类的会计帐簿对一个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信息或数据进行连续的、相互衔接的分类归集、整理和加工。这些帐簿构成会计信息形成过程中的不同环节,为整个过程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提供了实现的手段。

  会计帐簿格式多种多样,总帐、明细帐和日记帐等主要帐簿一般由封面、扉页和帐页等构成。

  (一)封面

  封面主要用来载明帐簿的名称。

  (二)扉页

  扉页主要用来登载经管人员一览表,其主要内容是:(1)单位名称;(2)帐簿名称;(3)起止页数;(4)启用日期;(5)单位领导人;(6)会计主管人员;(7)经管人员;(8)移交人和移交日期;(9)接管人和接管日期。

  (三)帐页

  帐页是帐簿的主体。在每张帐页上,应载明:(1)帐户名称(亦即会计科目或明细科目);(2)记帐日期栏;(3)记帐凭证的种类和号数;(4)摘要栏;(5)金额栏;(6)总页次和分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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