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行业管理层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性质、法定业务、业务能力等加大社会宣传、介绍力度,使社会公众能够真正了解注册会计师。
2.对于审计准则的具体实施,行业的标准制定者应根据目前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状况和执业环境出具说明和解释,以便指导实践。
3.出现审计失败后,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应以独立审计准则为依据界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若有过失,应区分其是重大普通过失、重大过失,还是欺诈。
4.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改制力度,尽快推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引进国际大型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模式和管理经验并在国内加大介绍和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