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会计核算与管理的内容,可根据各个租赁企业经营范围、业务种类、具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地说,租赁业务不论有多少种不同方式、不同类别,从会计核算与管理的总体来看,它离不开运用货币量度(价值形式),通过资金运用(资产管理)和资金来源(负债管理)两个方面,正确地、全面地核算租赁企业的营业情况、债权债务关系和经济效益的消长,以反映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的基本面貌和发展前景。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租赁企业的会计核算是以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主要方面构成租赁企业核算的主要内容。另外,租赁业务基本上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构成,从而决定了租赁会计必须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必须综合考虑上述两个方面确定会计核算方法和规划。
关于租赁会计核算与管理的内容,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中,都明确规定不涉及下列特殊的租赁业务:
1.开采或使用自然资源,如石油、天然气、木材、金属及其他矿产权的使用协议。
2.诸如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权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
其原因是:上述使用协议虽然类似于租赁协议,但毕竟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第1类业务,主要是涉及自然资源开采的租赁,涉及的开采权或使用权,对这些业务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具体的政策往往有特殊的规定,有关会计处理应在研究和开发或石油天然气等会计准则中规定;第2类业务主要涉及著作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有关的会计处理在无形资产等准则中进行规定。在我国的租赁实务中,通常也不包括上述两种情况。因此,在我国的租赁会计法则中也不包括上述两种特殊的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