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同时,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约机制。二是要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二)加强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
首先,中介机构自身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其次,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第三,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一方面,对公司业绩信息和关联交易信息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欺诈行为者,要依法进行严惩。尽早引入民事赔偿制度,对发布虚假信息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由上市公司予以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从制度上规定它们加大信息披露的频率,例如采取季报披露制度等。 (石连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