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对于发现的现金差错怎样处理? --回顶部-- 造成现金差错的原因是很多的。有人为的责任性差错,也有事故性、技术性差错。处理时,要区别对待。 对于一贯坚持按制度办事,工作认真负责,只是由于一时技术操作不慎而造成的长款或短款,如果金额较少,可在教育本人的基础上按“长款归公、短款报损”的原则处理;对于一时查不清原因的差错,经领导批准后,可将多余或短缺的现金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挂账,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但不能长期挂账,要积极查处,尽快处理。 对于因出纳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的短款,无论金额大小,都要由出纳员个人赔偿,并要对其加强教育,必要时可将其调离出纳岗位;对于玩忽职守,违反纪律,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的重大责任性差错,应追究失职者的经济责任,给予适当的处分,数额较大、影响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92.什么是现金保管制度? --回顶部-- 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无需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现金是犯罪分子谋取的最直接目标。因此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防止由于制度不严、工作疏忽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人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各单位的出纳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一定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是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轧,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一定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同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特别的卡数器内。 93.怎样配备使用保险柜? --回顶部-- 为了保卫国家财产安全和完整,各单位应配备专用保险柜,专门用于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的保管。各单位应加强对保险柜的使用管理,制定保险柜使用办法,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一般来说,保险柜的使用应注意如下几点: (1)保险柜的管理。 保险柜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授权,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 (2)保险柜钥匙的配备。 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由出纳员保管,供出纳员日常工作开启使用;另一把交由保卫部门封存,或由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负责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开启使用。出纳员不能将保险柜钥匙交由他人代为保管。 (3)保险柜的开启。 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员开启使用,非出纳员不得开启保险柜。如果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需要对出纳员工作进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存现金数额,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开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员掌管使用的保险柜。 (4)财物的保管。 每日终了后,出纳员应将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银钱收据、印章等效人保险柜内。保险柜内存放的现金应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账,其他有价证券、存折、票据等应按种类造册登记,贵重物品应按种类设置备查簿登记其质量、重量、金额等,所有财物应与账簿记录核对相符。按规定,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5)保险柜密码。 出纳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出纳员调动岗位,新出纳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 (6)保险柜的维护。 保险相应放置在隐蔽、干燥之处,注意通风、防湿、防潮、防虫和防鼠;保险柜外要经常擦抹干净,保险柜内财物应保持整洁卫生、存放整齐。一旦保险柜发生故障,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以防泄密或失盗。 (7)保险柜被盗的处理。 出纳员发现保险柜被盗后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能清理财物被盗情况。节假日满两天以上或出纳员离开两天以上没有派人代其工作的,应在保险柜锁孔处贴上封条,出纳员到位工作时揭封。如发现封条被撕掉或锁孔处被弄坏,也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以使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及时查清情况,防止不法分子进一步作案。 94.收付现金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回顶部--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办理:首先,审查现金收、付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作证,检查应填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清楚,两者内容是否一致。其次,依据现金收、付凭证的金额,先点大额票面金额数,再点小额票面金额数。在点数的过程中,一般应边点数,边在算盘或计算器上加计金额,点数完毕,算盘或计算器上的数字,应与所点数额及现金收、付凭证上的金额相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在点数过程中,对于成捆、成把现钞上原有的封签、封条和封纸,应暂时保存,点数无误后方可扔掉。最后,办理具体的现金收、付手续。 95.点钞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回顶部-- 点钞方法主要有手工点钞和机器点钞两种。一般企事业单位使用的主要还是手工点钞方法。常见的手工点钞方法有:手持式单指单张点钞法、手持式单指多张点钞法、手持式四指拨动点钞法、手持式五指拨动点钞法、手按式单张点钞法、手按式双张点钞法等。 手持式单指单张点钞法是最常用的点钞方法之一。其基本操作要领如下:左手持票,手心向下,拇指按住钞票正面的左端中央,食指和中指在钞票背面,与拇指一起捏住钞票;左手无名指自然卷曲,捏起钞票后小拇指伸向钞票正面压住钞票左下方;左手中指稍用力,与无名指、小拇指一起紧卡钞票;左手食指伸直,拇指向上移动,按住钞票的侧面,将钞票压成瓦形;左手将钞票从桌面上擦过,钞票翻转,拇指借从桌面上擦过的力量将钞票撑成微开的扇面并斜对自己面前;右手三个指头沾水,用拇指尖向下捻动钞票右下角,食指在钞票背面配合拇指捻动;用右手无名指将捻起的钞票往怀里弹,边点边记数;点钞时注意姿式,身体挺直,眼睛和钞票保持一定距离,两手肘部放在桌面上。 手按式单张点钞法也是最常用的点钞方法之一。其基本操作要领如下:将钞票横放在桌面上,正对自己;用左手无名指、小拇指按住钞票的左上角;用右手拇指托起部分钞票的右下角;右手食指捻动钞票,每捻动一张,左手拇指即往上推动送至左手食指、中指之间夹住,即完成了一次点钞动作,以后依次连续操作。 96.什么是假人民币?假人民币有哪些主要类型? --回顶部-- 假人民币指仿照真人民币纸张、图案、水印、安全线等原样,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非法制作的伪币。 假币按照其制作方法和手段,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即伪造币和变造币。 伪造币是依照人民币真钞的用纸、图案、水印、安全线等的原样,运用各种材料、器具、设备、技术手段模仿制造的人民币假钞。伪造币由于其伪造的手段不同,又可分为手工的、机制的、拓印的、复印的等类别。 变造币是利用各种形式、技术、方法等,对人民币真钞进行加工处理,改变其原有形态,并使其升值的人民币假钞。变造币按其加工方法的不同,又可分为涂改的、挖补剪贴的,剥离揭页的等类别。 97.识别假人民币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回顶部-- 主要识别方法是比较法: (1)纸张识别。 人民币纸张采用专用钞纸,主要成分为棉短绒和高质量木浆,具有耐磨、有韧度、挺括、不易折断,抖动时声音发脆晌等特点;而假币纸张绵软,韧性差,易断裂,抖动时声音发闷。 (2)水印识别。 人民币水印是在造纸中采用特殊工艺使纸纤维的堆积而形成的暗记。分满版和固定水印二种。如现行人民币1、2、5元券为满版水印暗记;10、50、100元券为固定人头像水印暗记。其特点是层次分明、立体感强,透光观察清晰。而假币特点是水印模糊,无立体感,变形较大,用浅色油墨加印在纸张正、背字面,不需迎光透视就能看到。 (3)凹印技术识别。 真币的技术特点是图像层次清晰,色泽鲜艳、浓郁,立体感强,触摸有凹凸感,如1、2、5、10元券人民币在人物、字体、国徽、盲文点处都采用了这一技术。而假币图案平淡,手感光滑,花纹图案较模糊,并由网点组成。 (4)荧光识别。 1990年版50、100元券人民币分别在正面主图景两侧印有在紫外光下显示纸币面额阿拉伯数字“100”或“50”和汉语拼音“YIBAI”或“WUSHI”的金黄色荧光反应,但整版纸张无任何反应。而假币一般没有荧光暗记,个别的虽有荧光暗记但与真币比较,颜色有较太差异,并且纸张会有较明亮的蓝白荧光反应。 (5)安全线识别。 真币的安全线是立体实物与钞纸融为—体,有凸起的手感。假币一般是印上或画上的颜色,如加入立体实物,会出现与票面皱褶分离的现象。 此外,还可借助仪器进行检测,可用紫外光、放大镜、磁性等简便仪器对可疑票券进行多种检测。如鉴定为假币时,应立即通知或送交就近银行,由银行开据没收凭证。予以没收处理,如有追查线索的应及时报告就近公安部门,协助侦破。 98.发现假人民币如何处理? --回顶部-- (1)单位的财会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时发现假币,应立即送交附近的银行鉴别。 (2)单位发现可疑币不能断定其真假时,发现单位不得随意加盖假币戳记和没收,应向持币人说明情况,开具临时收据,连同可疑币及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鉴定。经人民银行鉴定,确属假币时,按发现假币后的处理方法处理,如果确定不是假币时,应及时将钞票退还持币人。 (3)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假币,应立即就近送交银行鉴定,并向公安机关和银行举报及提供有关详情,协助破案。 (4)银行收到假币时,应按规定予以没收,并当着顾客面在假币上加盖假币戳记印章,同时开掘统一格式的“假人民币没收收据”给顾客,并将所收假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定期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5)假币没收权属银行、公安和司法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假币,按上述办法处理或按当地反假币法规所规定的办法办理。 99.怎样爱护与使用人民币? --回顶部--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爱护使用人民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使用人民币时应注意: (1)收付人民币要平铺整理,请不要乱揉乱折。 (2)不得在人民币上乱涂、乱画、乱写和乱盖印记。 (3)出售油污、污染商品的收款人员,请把手擦干净再收款,以免弄脏人民币。 (4)防止化学药物对人民币的浸蚀,在生活中不要将肥皂、洗涤剂与人民币放在一起。 (5)用机具收付款时,应注意避免损伤人民币。 (6)不要在金属币上凿字、打眼、锤击、折弯等,以免使硬币整形和受损。 (7)对不宜继续使用的残缺人民币要及时粘补,随时到银行营业部门办理兑换。 (8)对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的不良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 100.怎样处理损伤、残缺人民币? --回顶部-- 残缺人民币是指有的人民币由于某种原因明显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币,称之为残缺人民币。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的规定,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者,可半额兑换:票面残缺五分之—以上至二分之—,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照原面额的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不予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销毁,不得流通使用。 及时回收市场流通中的损伤、残缺人民币,保持人民币的整洁,维护国家货币的信誉,需要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银行等各方面的配合。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留有不宜流通的损伤、残缺人民币,不要再次使用或对外找付,应挑拣、粘补整理好,随时送存银行或办理兑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