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1.完税价格
(1)逾期未出境暂进口货物。第七月起按月征收 每月关税=货物原到岸价格*关税税率*1/48
(2)转让出售进口减免税货物 完税价格=原入境到岸价格*[1-实际使用年限/(管理年限*12)]
(3)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4) 进口货物国内市场价格倒扣法 完税价格=国内批发价/[(1+进口关税税率)/(1-代征国内税率)+20%]
2.应纳税额
(1)从价税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税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率
(3)复合税 应纳税额=关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率+应税进口数量*单位完税税率*适用税率 、
所得税
1. 企业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1)纳税人境外已纳税款的抵扣 ① 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来源于某国(地区)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② 定率抵扣法 不区分免税或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比例抵扣
(2)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先就地纳税,投资方税率>联营企业税率补缴所得税,反之不退还) 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所得额=投资方分回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应纳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补交税的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A.应纳税所得
(1)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净额=本期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售折让)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2) 商业 应纳税所得=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3)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 其他业务参照以上公式
B.所得税计算
(1)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上年度应纳税所得*1/4*税率 季度预缴地方所得税额=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4*地方所得税率
(2)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境外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全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1~4季度预缴所得税额-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额 全年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地方所得税率 全年汇算清缴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全年应纳地方所得税额-1~4季度已预缴地方税的税税额
(3)再投资退税额 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税率*退税率 企业所得税率30%,地方所得税率3%,退税率40%或100%
3.个人所得税
(1)a.工资薪金(按月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b.实行年薪制 年应纳所得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3)劳务报酬(按次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4)稿酬(按次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30%)
(5)财产租赁所得(按次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01.1.1个人出租房屋10%)
(6)特许使用费、利息、股利、红利、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