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会计基础> 正文

经济法学习精华浓缩(三)

2006-5-23 9:17  【 】【打印】【我要纠错

  产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船使用税

  (1) 载货汽车和机动船应纳税额=净吨位数*税率

  (2) 非机动船应纳税额=载重吨位数*税率

  (3) 除载货汽车以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车辆数*单位税率

  (4) 机动车挂车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年税额*70%)

  (5) 从事运输业务拖拉机应纳税额=所挂拖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50%)

  (6) 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 乘人部分=辆数*(适用乘人汽车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净吨位数*税率

  印花税

  (1) 实行比例税率凭证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 实行定额税率凭证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 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万分之五 其他帐簿每件5元

  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资源税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税率

  土地增值税

  A.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取得时土地价款+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费用+销售税金)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B.速算扣除法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为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1][2][3][4][5]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