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如实地反映库存现金的余额,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企业应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核对和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清查现金的基本方法是实地盘点,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进行核对,看账款是否相符。
清查后要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列明实存、账存与盈亏金额。如有盈亏,除了设法查明原因外,还应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进行账务处理,可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总账科目下设“现金短款或长款”明细科目核算,按短款或长款的金额记入该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转账。
例:某商业企业清查库存现金发现如下情况:
1.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多余180元。
借:现金 180
贷:其他应付款——现金长款 180
假如经核查,原因不明,在批准后可作收入处理。则:
借:其他应付款——现金长款 180
贷:营业外收入 180
2.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160元。
借:其他应收款——现金短款 160
贷:现金 160
假如经核查,应由出纳人员负责赔偿的,则:
借:其他应收款——××出纳员 160
贷:其他应收款——现金短款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