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和我公司下属企业签订了抵债协议,将该下属公司的一栋房屋按照帐面净值抵给我公司,我公司已经根据协议将该固定地产入账,但是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问该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我公司能否在税前扣除。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你单位抵债固定资产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方属于自有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计提的折旧才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你公司与下属公司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税务处理,如果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处理而减少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