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简称:自治区高法)与金蝶全面携手,在全疆法院系统推行金蝶财务软件,共同构筑新疆法院系统管理信息化新平台,为法院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持。此次合作是继金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全面合作之后的又一次覆盖全区系统层面的全面合作。
自治区高法作为新疆的最高审判机关,辖伊犁州分院和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塔城、阿勒泰、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巴州、博州13个中级人民法院,96个基层法院,全疆共计111个法院。担负着监督指导全疆法院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和执行的审判工作,同时担负着全疆法院系统的诉讼费管理等工作。
1998年,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在中院和所辖七区一县人民法院开始使用金蝶软件,金蝶凭借良好的品牌效益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了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的普遍赞同。2003年底,自治区高法系统在对原先推行的一套财务软件系统的基础上,在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的支持下,决定为全区法院系统统一配置一批具有很强品牌实力和功能较全、售后服务好的软件,以进一步推动全疆法院系统财务电算化。金蝶公司在新疆的代理合作伙伴——乌鲁木齐市通软软件有限公司对此极为重视,与高院及时联系,通过考察、交流,自治区高法充分肯定了金蝶在乌鲁木齐中院所做的优质服务。金蝶与其合作伙伴同自治区高法经过多次的接触了解后,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向自治区高法推荐金蝶行政事业版产品,同时提供了一整套的包括实施、服务、培训计划。最终,自治区高法确定金蝶为新疆法院系统唯一的合作伙伴,全面建设新疆法院系统财务管理和服务保障的信息化平台。
自治区高法与金蝶携手,表明以“技术领先”的金蝶品牌在西部边陲已绽放出其独特的魅力,金蝶“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不仅成为各行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力“利器”,也同样是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效率、迈向成功可靠保障。金蝶软件正影响和帮助更多的顾客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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