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
后续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内容
1996年制定下发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该制度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1)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对象分为四个层次: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和一般执业人员。
(2)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方式分为脱产后续教育和非脱产后续教育。
(3)执业注册会计师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总计不得少于18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接受脱产后续的时间三年总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制发执业注册会计师培训手册,用于监督检查后续教育接受情况。
另外,该制度还对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师资等做了较具体的规定。
后续教育培训实施情况
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即由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具体实施,实行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龙头,地方协会为骨干,事务所为基础的培训组织体系。
1994-1998年中注协直接举办各地方师资培训班、主任会计师培训班及有证券资格从业人员培训班等82期,培训6400多人次,各地组织培训18万人次;与此同时,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各地选拔了400多名优秀业务骨干送往美、英、澳、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培训,收效显著。
近年来,为提高培训效果,统一和规范培训内容,中注协组织编写了后续教育系统丛书,现已出版使用的有:《独立审计准则导论》、《年度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案例》。还将出版《验资实务》、《企业改组上市会计与审计》、《银行审计》、《事务所内部管理》、《年度报表审计实务——审计计划》等。
(二)在23所院校开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
1994年经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人民大学等7所具有会计学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大学开设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1995年又扩展到16所有会计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院校,共计23所试点院校。现已招收学员4855人,毕业生510人,为事务所补充了力量。同时中注协组织编写了九门核心教材《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法》、《经济法》、《电算化会计与审计》。
(三)筹建培训中心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培训中心,作为面向全国广大注册会计师、财会干部和经济管理高级干部的国家级培训基地。确定在北京、上海、广东建立三个具有国际水平的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即国家会计学院、上海会计学院、广东会计学院)。
相关热词: CPA后续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