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其应提供的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根据近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经济环境的变化,财政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1年1月18日对原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仍称为《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一、现金流量表概述
(一)现金流量表的定义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信息的会计报表,它是一张动态报表。为便于理解现金流量表,有必要结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来谈。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通过它,可以提供企业某一日期资产或负债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表明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债务以及清偿时间;同时还可以反映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但是,资产负债表没有说明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什么发生了变化,从期初的总量和结构到期末的总量和结构,即财务状况为什么发生了变化,从期初的总量和结构到期末的总量和结构,即财务状况为什么发生变化。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通过它,可以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实现情况和费用耗费情况,从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即,净利润的实现情况,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利润表中有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信息说明了经营活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但由于利润表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和计量收入和费用的,它没有提供经营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信息。利润表中有关投资损益和财务费用的信息反映了企业投资和筹资活动的效率和最终成果,如投资效益、资金成本等。但是没有反映投资和筹资本身的情况,即对外投资的规模和投向,以及筹集资金的规模和具体来源。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只能提供某一方面的信息,要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供所有的信息是不现实的。为了全面反映一个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对财务状况变动的影响,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还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以反映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筹资活动引起的现金流量的变化。现金流量表就是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已经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企业现金流量信息,即财务状况变动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现金流转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现金充裕,就可以及时购入必要的材料物资和固定资产、及时支付工资、偿还债务、支付股利和利息;反之,轻则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重则危及企业的生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中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构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现金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的关注。
现金流量表主要提供有关企业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目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所以,现金流量表在评价企业经营业绩、衡量企业财务资源和财务风险以及预测企业未来前景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现金流量表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现金流量表有助于评价企业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
通过现金流量表,并配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将现金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现金比计;将现金流量净额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进行比较,计算出每股现金流量;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进行比较,计算出盈利现金比率。可以了解企业的现金能否偿还到期债务、支付股利和进行必要的固定资产投资,了解企业现金流转效率和效果,等等,从而便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债权人作出信贷决策。
2.现金流量表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评价过去是为了预测未来。通过现金流量表所反映的企业过去一定期间的现金流量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指标,可以了解企业现金的来源和用途是否合理,了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多少,企业在多大程度上依赖外部资金,就可以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从而为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计划、组织现金调度、合理节约地使用现金创造条件,为投资者和债权人评价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投资和信贷决策提供必要信息。比如,根据上一期间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参考下一期间的销售前景和收账政策、客户信用等因素,就可以预测下一期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通过上一期间用于支付工资的现金金额,再考虑下一期间用工规模、工资标准等其他因素,就可以预测下一期间支付工资所需要的现金。
3.现金流量表有助于分析企业收益质量及影响现金净流量的因素
利润表中列示的净利润指标,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经营成果,这是体现企业经营业绩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但是,利润表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的,它不能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了多少现金,并且没有反映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掌握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相比较,就可以从现金流量的角度了解净利润的质量。并进一步判断。是哪些因素影响现金流入,从而为分析和判断企业的前景提供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这里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也就是现金账户核算的现金。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在金融企业、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它与银行存款账户核算的银行存款基本一致,主要的区别是编制现金流量表所指的银行存款是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如结算户存款、通知存款等。
也许有人会说,即使是定期存款,只要提前通知银行,即可取得现金,用于支付,定期存款似乎也应当属于现金的范围。确实,就定期存款而言,只要提前通知银行,即可取得现金,用于支付,定期存款似乎也应当属于现金的范围。确实,就定期存款而言,只要提前通知银行,如提前一周,就可以取得现金。正如以管理部门的意图划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一样,判断现金还是非现金,要看管理部门的意图。当管理部门决定将资金变作定期存款,实际上是进行一笔投资,即,将资金投入定期存款。如果管理部门在存款到期前取回,实际上是投资的收回。所以,定期存款不属于现金。而对于通知存款来说,企业与银行达成协议,当企业在存款到期前提取现金时,则按低于原期限、高于活期存款的利率支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企业已经按一定期限存入现金,但是由于有以上协议,表明企业管理部门已经考虑了这笔存款用于未来某一时间支付目的的可能性,这笔存款从而具有现金的性质,当企业提前支取现金时,可以视为现金形式的转化,而不是投资的收回。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存在金融企业有特定用途的资金,也就是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银行存款,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四)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的支付能力相当于现金,能够满足企业即期支付的需要。现金等价物的定义本身,包含了判断一项投资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的四个条件,即(1)期限短;(2)流动性强;(3)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4)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强调了变现能力,而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较小,则强调了支付能力的大小。
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之所以将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投资规定为现金等价物,视同现金加以报告,主要是考虑到,当企业作以上投资时,主要目的不是取得投资收益,而是将本来用于日常支付的现金暂时用于投资,待需要支付时,随时变现,其安全性和变现能力与普通的存款差不多,但比普通的存款更合算。其中所称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这里将期限短定为三个月内,一是借鉴了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再就是考虑到企业商业信用、资金调度通常以三个月为期,三个月内到期,则意味着能够满足短期支付需要。具体到一个企业来说,哪些投资可以确认为现金等价物,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典型的现金等价物是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企业作为短期投资而购买的、市场上可以流通的股票,虽然期限短、变现能力强,但是其变现的金额并不确定,变现价值并不稳定,所以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三、现金流量的分类
现金流量是现金流量表的基础概念,指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它产生于不同的来源,也有不同的用途,如工业企业可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回现金,通过向银行借款收到现金等;为生产产品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需要用现金支付,职工工资也需要用现金进行支付等。现金净流量是现金流量表所要反映的一个重要指标,指现金流入与流出的差额,它反映了企业各类活动形成的现金流量的最终结果,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如果是正数,则为净流入;如果是负数,则为净流出。一般来说,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流出反映了企业现金流量的积极现象和趋势。因此,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分类,有助于深入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变动,预测企业现金流量未来前景。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将现金流量分为三类:经营活动产知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也就是说,除归属于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都可归属于经营活动。对于工商企业而言,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税费等等。
一般来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包括实物资产的投资,也包括金融资产投资。这里的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活动与投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为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它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购建固定资产是投资活动,但它却不是一项投资;购买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属于短期投资,但它却不是投资活动。
一般来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也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这里所说的债务,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一般来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特殊项目现金流量的分类
特殊项目,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之外特殊的、不经常发生的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款、捐赠等。现金流量表通过揭示企业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为分析现金流量前景提供信息,对于那些日常活动之外特殊的、不经常发生的项目,应当归并到相关类别中,并单独反映,也就是在现金流量相应类别下单设一项。比如,对于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赔款,如果能够确指,属于流动资产损失,应当列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不能确指,则可以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捐赠收入和支出,可以列入经营活动。当然,如果特殊项目的现金流量金额不大,则可以列入现金流量类别下的“其他”项目,不单列项目。
(五)特殊待业现金流量的归类
一般情况下所讲的现金流量分类,主要是针对一般工商企业的,而就银行、保险等特殊行业来说,其经营活动很大程度上属于资金的融通、许多投融资业务,对于工商企业来说,属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而对于银行和保险企业来说,则属于经营活动,所以,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归类。一般来说,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保险企业的保险业务、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都属于经营活动。
通常,金融企业的下列现金收入和支出项目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
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3.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
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
5.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6.收回的已于前期核算的贷款;
7.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买卖证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现金;
8.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列报方法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列报方法有两种:直接法和间接法,它们通常也被称之为现金流量表的报告方法。
(一)直接法
直接法是指按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直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就是按现金收入和支出的来源直接反映的。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间接法
间接法是指以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直接法和间接法的作用
采用直接法编报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预测企业现金流量的未来前景;采用间接法编报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比较,了解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净利润的质量。所以,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提供在净利润基础上调节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信息。也就是说,同时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方法编报现金流量表。
五、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中提供了现金流量表的参考格式。该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正表,第二部分为补充资料。
正表有五项,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四是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五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按直接法编制的。
补充资料有三项,一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就是说,要在补充资料中采用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信息;二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三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正表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补充资料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当核对相符。正表中的第五项,与补充资料中的第三项,存在勾稽关系,即金额应当一致。正表中的数字是流入与流出的差额,补充资料中的数字是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计算依据不同,但结果应当一致,两者应当核算相符。
六、现金流量表的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项目,现包括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和本期预付款项。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中扣除。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3)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交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现包括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因债权性投资而 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债券利自己上入所收到的现金”项目,现包括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资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以净额反映更能反映处置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且由于金额不大,故以净额反映。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企业购买债券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的,以及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需要说明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现均包括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或股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资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需要说明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现在包括在“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
(2)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股利”、“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说明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诉现金”、“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现包括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配填列。
需要说明的是,修订前的会计准则中的“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现包括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当期发生的外币业务,也可不必逐笔计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可以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额与报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项之和比较,其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例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包括在利润表中,从利润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进行调节。本项目可根据“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提取的折旧。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有的包括在管理费用中,有的包括在制造费用中。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是,却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销费用摊销
本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及长期待费用。企业摊销无形资产时,计处管理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的计入营业费用,有的计入制造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是,却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这两个项目可根据“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待摊费用减(减:增加)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待摊费用的减少。待摊费用减少,表明本期待摊费用的摊销超过了发生的待摊费用。待摊费用摊销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的计入营业费用,有的计入制造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是,却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发生待摊费用时,需要支付现金,但是,却没从净利润中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扣除。基于此,待摊费用的期末余额超过期初余额的差额,需要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予以调节。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待摊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5.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预提费用的增加。预提费用增加,表明本期发生的预提费用超过了使用的预提费用。发生预提费用时,有的计入制造费用,有的计入营业费用,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的计入财务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是,却不涉及现金收支 ,所以,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使用预提费用时,需要支付现金,但是,却没有从净利润中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预提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失,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调节。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
7.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调节。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减去固定资产盘盈收益后的差额填列。
8.财务费用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应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可以分别归属于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其中,属于经营活动的部分,本身就应该在计算净利润的予以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不需要调节。与此相对应,属于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也从中扣除,但是,这部分发生的现金流出不属于经营活动范畴,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9.投资损失(减:收益)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企业发生的投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调节。本项目可根据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中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10.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递延税款净增增加净减少。企业发生递延税款贷项,与其相对应的是所得税,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是,却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在,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同样的道理,企业发生递延税款借项,需要予以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借项”、“递延税款贷项”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递延税款借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及“递延税款借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11.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在不存在赊购情况下,如果某一期间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耗用外,还余留了一部分,即除了当期销货成本包含的存货发生支出外,还为增加的存货发生了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从中扣除;反之,如果某一期间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减少,说明本期生产过程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耗用这部分存货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初数、期末数之间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1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减:增加)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收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减少(减:增加)。如果某一期间经营性应收项目期末余额大于经营性应收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没有收回现金,但是,在计算净利润时这部分销售收入已包括在内,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现金流量时,需要从中扣除;反之,如果某一期间经营性应收项目期末余额小于经营性应收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收回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所确认的销售收入,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
1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本项目反映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增加(减:减少)。如果某一期间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余额大于经营性应付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购入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但是,在计算净利润时却通过销售成本包括在内,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以阳以加回;反之,如果某一期间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余额小于经营性应付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支付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所确认的销售成本,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从中扣除。
(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本项目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虽然不涉及现金收支,但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如融资租赁设备,记入“长期应付款”账户,当期并不支付设备款及租金,但以后各期必须为此支付现金,从而在一定期间内形成了一项固定的现金支出。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有: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也可以采用 T形账户法,还可以直接根据有关账户记录分析填列。
(一)工作底稿法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就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
在直接法下,整个工作底稿纵向分成三段,第一段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其中又分为借方项目和贷方项目两部分;第二段是利润表项目;第三段是现金流量表项目。工作底稿模向分为五栏,在资产负债表部分,第一栏是项目栏,填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名称;第二栏是期初数,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第三栏是调整分录的借方;第四栏是调整分录的贷方;第五栏是期末数,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数。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部分,第一栏也是项目栏,用来填列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表名称;第二栏空置不慎;第三、第四栏分别是调整分录的借方和贷方;第五栏是本期数,利润表部分这一栏数字应和本期利润表数字核对相符,现金流量表部分这一栏的数字可直接用来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程序是:
第一步,将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过人工作底稿的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
第二步,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调整分录大体有这样几类:第一类涉及利润表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中,通过调整,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费用转换为现金基础;第二类是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筹资项目,反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第三类是涉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和筹资项目,目的是将利润表中有关投资和筹资方面的收入和费用列入到现金流量表投资、筹资现金流量中去。此外,还有一些调整分录并不涉及现金收支,只是为了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期初变动。
在调整分录中,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事项,并不直接借记或贷记现金,而是分别记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借记表明现金流入,贷记表明现金流出。
第三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中的相应部分。
第四步,核对调整分录,借贷合计应当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应当等于期末数。
第五步,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二)T形账户法
采用T形账户法,就是以T形账户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采用T形账户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程度如下:
第一步,为所有的非现金项目(包括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分别开设T形账户,并将各自的期末期初变动数过入各该账户。
第二步,开设一个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账户,每边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左边记现金流入,右边记现金流出。与其他账户一样,过入期末期初变动数。
第三步,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此编制调整分录。
第四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各T形账户,并进行核对,该账户借贷相抵后的余额与原先过入的期末期初变动数应当一致;
第五步,根据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八、新旧会计制度比较
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比较,主要的变化是适应简化了各项目的披露内容,并相应调整了补充资料中的部分内容。
例如,对于经营活动而言,修订后的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如下内容:(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收到的税费返还;(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支付的各项税费;(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修订前的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相对较细:(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包括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因销货退回支付的现金);(2)收到的租金;(3)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4)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不包括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扣除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6)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支付的增值税款(不包括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9)支付的所得税款;(10)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此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修订后的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对“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作了调整,要求企业披露如下不涉及现金收支 的投资和筹资活动;(1)债务转为资本;(2)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修订前的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如下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1)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2)以投资偿还债务;(3)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4)以存货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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