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内外爆出财务丑闻之后,会计行业的“做假账”与“诚信”问题便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可是,有谁仔细琢磨会计行业为何不“诚信”要“做假账”呢?难道他们不知道“做假账”犯法吗?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们。
我是一名教师,我认为学生尤其是会计学专业学生作弊与“做假账”性质是一样的。他们都不讲“诚信”。因此,对会计学专业学生的“诚信”教育很重要,但我觉得不要讲太多的大道理,我只要求他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杜绝考试作弊。这是其未来职业生涯“诚信”的基础。
我们难以想象一名会计学专业的学生连考试都作弊,参加工作之后,面对众多利益的诱惑又怎能“独善其身”呢?话虽然这么说,我还是不免要思考学生作弊难道教师就没有责任吗?考试本身就是一种评价标准。这种评价标准通过考试题目和考试方式来体现。教师的责任就在于你的考试题目和考试方式让学生有机会和有可能作弊。比如,考试题目的答案都是教材有地方可供“参考”的内容。学生记不住又想获得好成绩,只好作弊。如果教师转变观念,少出些“客观题”和“照本宣科”的题目,多出一些有助于学生发挥其创造性的题目,学生要作弊可就很难了。进一步看,如果考试方式不是“一卷定终身”,学生又何必“铤而走险”呢?因此,在我们谴责学生作弊的同时,要反思考试这种评价标准本身是否存在问题。
言归正传,回到我们的正题,企业“做假账”同样跟我们的评价标准有关。现在我们评价一个企业经营好坏看的就是企业的利润。更要命的是许多事情都跟利润挂钩。评价企业经营业绩、企业贷款融资、公司上市和增资扩股、国有企业的“脱困”或“扭亏为盈”、乃至企业领导人的仕途与升迁等等无不与利润挂钩。只要有利润,一切问题都好办。难怪有人戏言“我们的一切都与利润挂钩,我们不做假账,做什么”。
我丝毫没有否定利润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活动必须讲求经济效益,也就是赚钱。也许许多人会认为利润不就是赚钱的表现吗?企业有利润未必赚钱!会计利润乃是会计规则的产物。也许企业财务报表上显示出让人惊喜的利润,但是,企业甚至没有足够的现金去交纳获得这些利润所应该支付的税款,更别提企业持续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利润是企业的,但钱却在别人的手里,甚至压根就没有钱。更为严重的是利润是一个可以操纵的财务指标。企业可以通过财务政策、生产和营销政策等策略的应用人为地“创造”利润。例如通过改变资本结构(债权转股权或配股资金归还债务等股权稀释行为)、放松赊销条件、调整生产量等都可以人为地“创造”利润。即使有人过问这些人为“创造”利润的行为,企业也可以用财务或营销策略的改变和生产计划的调整加以解释和辩解。“计划赶不上变化”是常用的借口。实际上,这是企业管理当局利用会计利润产生的内在机理所存在的“内伤”而人为地“创造”利润。这显然也是“做假账”,而且是更为严重、更加隐蔽的“做假账”。然而,总体上立足于财务会计工作而制定的《会计法》没有将这些行为列入“做假账”的范畴。
因此,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和现在人们的观念,这些人为地“创造利润”的行为不属于“做假账”的范畴。由此,我担心这些实质上是“做假账”的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惩处而逍遥法外。
管理大师彼得·F·德鲁克(Peter F. Drucker)曾经说过:“如果你不能评价,你就无法管理”。可见,对企业的评价很重要。评价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其导向作用。人们常说“评价什么,就得到什么”。有什么样的绩效评价指标,就有什么样的企业管理行为。绩效评价指标引导、改变企业管理行为。与学生考试作弊一样,如果我们将企业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构建在具有“可做假基因”的财务指标之上,就会鼓励或驱使企业管理当局去“作弊”,人为操纵财务指标,弄虚作假以获得良好的绩效评价。造成有鉴于此,我以为当前国内外会计信息严重虚假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是,与其绩效评价指标过分集中在财务指标不无关系。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企业绩效评价指标是多维的(财务指标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企业人为操纵财务指标以谋取良好的绩效评价,其效果就不大。同时,多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也使企业管理当局人为操纵绩效评价指标的交易成本和难度增大。由此,我更担心总体上以财务指标为基础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的实施会进一步加剧会计信息虚假现象。
但愿这只是“庸人自扰,杞人忧天”!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我们过于看重利润指标就免不了产生短期行为,而这种短期行为有时对企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损害是致命性的。比如说,企业为了提高利润指标,大幅度削减研究开发费用和人力资源投资。这种人为操纵利润的做法对企业的损害在短期内不一定会显现出来。企业依然可以依靠原有的技术、人才和产品储备,但是,在更远的未来,它对企业的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损害却是致命性的。
凡事“不可吊死在一棵树上”,否则,就有人会制造出各种各样的“假树”。即便是财务指标我们也要拓展视野,不能局限于财务报表指标。拓宽视野,如果我们引入经济附加值(EVA)观念,情况也许就会有所改观。
刚才谈到的“企业有利润未必赚钱”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便是前面谈到的有利润未必有现金流量;其二,按照现行会计规则,利润只是补偿了企业生产经营(资产经营)过程的成本,并没有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筹集股权资本(资本经营)而发生的股权资本成本。企业存在利润未必就满足投资者(股东)的要求。因为它并没有考虑投资者(股东)的必要报酬率。有些企业账面上表现出利润,其实却在“亏投资者(股东)之本”经营。因此,有些企业虽然“创造”了巨额的利润,但是,企业价值却未必得到增值,相反,可能出现企业价值的毁灭。经济附加值观念将股东的要求充分体现出来。在经济附加值观念下,所有上述哪些人为“创造”利润的行为都将“原形毕露”,“徒劳无益”,甚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经济附加值观念有助于引导企业管理当局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工作。
从利润指标到经济附加值观念足以说明评价标准的引导功能。评价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催人奋进,但是,如果评价标准选择有问题,就有可能诱致造假。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需要好好思考:如何通过构造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引导企业及其行为人的行为,塑造企业核心能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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