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基本没有变化,企业向银行申请办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的程序,在上一节已详细说明,此处不再重复,以下仅介绍信用卡存款和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的账务处理。
1.信用卡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或消费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其账户续存资金时,按实际续存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承诺书和购销合同。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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