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价格与会计信息披露
针对股票市场而言,尽管发行市场存在着较为明确的供求双方,但在交易市场中股票的买方与卖方随股价的波动会不停和随时地互换,从而使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无法稳定。对于一般商品,依据供求理论,当供不应求则商品的价格上升,此时价格作为一种信号将促使供给增加,需求减少;当供过于求则反之。一般的商品市场中因为价格的波动使其具有一种自动趋向平衡机制。但在股票市场中,股票投资者或多或少的投机念头使其追涨杀跌以赚取价差收益,致使股票价格至少在短期内不能向投资者很好地传递股票的真实价值。此时,有关股票真实价值信息的传递有赖于会计信息的披露。
其实,在股票市场中,即使没有强制性规定,上市公司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也会自愿披露部分会计信息。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于各国的股票市场,是由于股票市场的重要功能之一便是聚集社会闲置资金,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股票市场中,资金的供求双方通过股票买卖实现资金的相互融通。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实质就是资金的筹集过程。为了使这部分资金的获得保持持续稳定甚至较高幅度的增长,一个业绩良好的公司自然会产生一种充分披露其会计信息的强烈愿望。出于竞争的压力,这将会迫使其他公司即使在业绩不尽人意的情况下,也不得不披露有关信息。在这种竞争机制作用下,竞争中任何一方的沉默都会被认为在隐瞒“不利的信息”。因此,业绩一般的公司披露信息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因流言蜚语而使投资者对自己猜疑和不信任;那些业绩较差的公司也会紧随其后,甚至率先披露有关信息,最终维持它在资本市场上的信誉。(孙铮,1997)这样,我们会看到,在各国的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的强制性披露总是伴随着公司自身的自愿披露。
会计信息披露的非合作博弈与披露管制
如果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判别一家公司孰优孰劣的信号的话,那么股票投资者会主动要求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质量,而代表公司管理当局的经理人员,即使在其个人目标与公司投资者目标相背离的情况下,也应该必须满足投资者的这种披露要求。究竟信息供求方与需求方两者是否都对信息的披露结果满意,则取决于信息供求方与需求方是否能够就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质量达成可执行的协议。不幸的是,在现实中完全符合双方要求的完备的契约,总会因为以下的原因而不能签订:首先,就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而言,会因投资者所拥有的决策地位、所具备的决策能力、所面临的决策问题等而导致纷繁复杂的内容,就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而言,对不同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不同质量层次会计信息的判别,投资者除了主要依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外,还取决于投资者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理解力。因而,经理人员不可能为了一一满足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而逐一和其签订披露协议。其次,即使双方勉强签订了满足需求的协议,从经济的意义上讲,也不属于最优合同。因为这意味着在日后公司实际披露会计信息的过程中,每一位投资者都要亲自或聘用外部审计监督经理人员对协议的遵守程度。此时,利用证券市场和企业这种组织方式协调资源配置就会显得力不从心,则可以借助政府替代市场和组织对证券市场进行一些规制,以克服后两者在协调资源配置中的失效行为,并同时保护投资者利益。
基于以上原因,各国政府有必要在证券市场上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及其披露作出规范,同时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切实遵守这些规定,又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接受审计鉴证并对违规者做出相应处罚。但是,即使在这种规制环境下,作为完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公司管理当局,仍然会冒着被惩罚的风险在披露信息时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欺骗投资者。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当局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博弈过程可用图1的支付矩阵表示。需要说明两点:(1)由于公司管理当局的意图总是通过相关的经理人员来实现,经理人员无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如经理的薪酬直接和公司的经营绩效挂钩或经理的业绩评价与企业的财务状况相关等),还是经理真正与企业利益一致为了公司的前途和现状考虑(如为了筹集所短缺的资金以满足新的投资项目或为了截留更多的利润而偷税漏税),在这里都把经理人员看作公司的人格化身。(2)经理人员无论是真实披露还是歪曲披露,所产生的由于披露而带来的经济后果用货币效用反映,相应地,投资者在拒绝购买或购买股票时的投资所得也用货币效用反映。
至于经理人员为什么会在披露信息时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冒着被惩罚的风险欺骗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图1得到解释:经理人员总是面临着两种选择,要么隐瞒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投资者,要么自觉遵守有关披露规范如实披露,提供与投资者相关和可靠的信息。而投资者要么购买股票参与股票风险投资,要么拒绝购买股票而将其资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取得无风险报酬率。假设无风险报酬为投资者带来的效用为10.当投资者不进行股票投资时,即拒绝购买股票而把资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债券,此时,不论经理人员是欺骗还是诚实披露都和投资者个人无关,投资者获得的效用恒等于10.当投资者购买股票,相应地经理人员真实披露时,投资者的效用为15,经理人员的效用为15.这时,由于经理人员真实披露会计信息,使股票投资者根据真实信息作出了理性投资决策,意味着通过会计信息的披露,使投资者的效用达到了最大化,社会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但与此同时,经理人员绝不会就此罢休。因为歪曲披露总是比真实披露带给经理人员的效用大。这样,在一次博弈中,经理人员总会选择欺骗投资者的战略。而在一次性交易的情况下,投资者也会理性地预见到经理人员的这种欺骗战略,从而毫不犹豫地选择拒绝购买。因而,最终博弈的结果是:Ⅳ策略组合构成纳什均衡。
虽然在上述一次性静态博弈过程中会出现纳什均衡,但由于在股票市场中经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是长期性的重复博弈,因而博弈双方都会从长远的利益角度考虑当前阶段的战略选择,以避免在后续阶段对方的对抗、报复或恶性竞争。这样,为了在证券市场上建立公司良好的声誉经理人员总会选择诚实披露,诚实披露又会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最终使博弈结果转向Ⅰ,使社会资源在全社会达到帕累托最优。这种帕累托最优的改进不仅依赖于因重复博弈所导致的博弈双方良好声誉的建立,也须借助会计信息的披露管制,即借助政府或行业组织替代市场,对证券市场进行一些规制或管制。其中,政府规制表现在各国的证券立法中,而且在不同的立法体系下,各国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而行业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管制则主要指注册会计师的对上市公司的强制审计。
会计信息披露管制的核心
就国际范围内证券监管体制近20年的发展趋势看,政府监管的地位得到不断增强,专门而系统的证券立法体系和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机构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但无论哪种监管体系,其关键环节主要是证券立法体系或证券自律机构规章制度的完备性。有赖于此,才会使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强制审计效率得到改善。当然,制约审计效率的因素不仅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规模和事务所的体制管理,还包括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等。但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事务所,制约其审计行为并最终导致审计失效的约束条件只能是:可接受风险水平下的成本收益约束。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时的主要风险,应该是出具审计报告所带来的审计收费收入和预期因违反独立审计准则所招致的惩罚性支出。如果事务所预期的惩罚性支出远远小于虚假报告所带来的审计收费收入,这时审计市场效率会普遍下降。证券立法体系的完备性通过提高审计效率,最终达到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监管。因而,法律制度的完备性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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