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各培训院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会计法》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贯彻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落实朱容基同志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的要求,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会计诚信的氛围,2004年要继续深入开展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今年会计人炽继续教育培训重点是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及会计工作质量。现将培训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及计划另行通知
(二)中、初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1、诚信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会计人员法律教育)
参考用书:《会计职业道德》,财政部会计司编写;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参考用书:《会计人员工作手册》,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编写;
3、企业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培训
4、《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
二、培训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做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时间不低于24小时,按照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保证培训质量。严禁挂靠、异地培训,如发现违规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2、各主管部门、各培训院校、根据以上培训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会计人员要求安排今年的培训计划,并于每月(从5月开始)25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报送财政局会计处。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200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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