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福利费。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和职工集体福利的,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提取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在本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确定的分配方案,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规定支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福利费(含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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