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6年会计继续教育师资进行考核的通知
通财会[2006]9号
各县(市)财政局、市直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培训市场,提高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促进全市会计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对全市2006年会计继续教育师资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考核对象:《南通市会计培训师资库》所列人员及有关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点专职教师。
具体要求:具备会计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思想素质高、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人员。
参加考核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个人申报。县(市)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由县(市)财政局集中报名。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南通市财政局颁发《南通市会计继续教育师资合格证》,作为今年会计继续教育授课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会计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时间2个半小时。
三、报名与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1日至16日,考核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
四、考核地点
南通市财政局23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5594129;联系人:杨玲凤。
考核会计继续教育师资是选拔优秀会计师资,提高全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县(市)财政局、市直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培训单位应从考核合格的师资中挑选教师。市财政局今后将每年组织一次对授课老师的考核,不定期地对培训、考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培训质量差、合格率低、学员评议差的师资予以淘汰。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