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按照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20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成财会[200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公告如下:
一、培训要求: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的规定,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妥善安排单位持证人员培训时间。
二、培训时间:
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实行按部门、行业进行分期分批组织培训。
三、培训内容:
20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为:新会计准则体系、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
四、考核登记制度: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凡参加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予以登记,列入个人会计人员信息档案,凡是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内容和学时的,一律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
五、报名地点:
崇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8-82313229),崇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028-82313863)。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六日
成都崇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