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补偿贸易引进设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期限在1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偿付责任。
长期应付款主要核算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补偿贸易引进设备应付款。补偿贸易是从国外引进设备,再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归还设备价款。国家为了增大企业开展补偿贸易,规定开展补偿贸易的企业,补偿期内免交引进设备所生产的产品的流转税。实际上补偿贸易是以生产的产品归还设备价款,因此,一般情况下,设备的引进和偿还设备价款是没有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在会计核算时,一方面引进设备的资产价值以及相应的负债,作为本企业的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包括在“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另一方面;用产品归还设备价款时,视同产品销售。(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在有效期内,虽然资产的所有术尚未归租入方所有,但租赁资产上的所有权风险以及相应的融资作为一项资产和负债,纳入资产负债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该视同租入方固定资产管理,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独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同时,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廉洁奉公 坟的融资租入费,形成了一笔长期负债,这笔负债在“长期应付款”科目下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的核算方法,有总价法和净价法两种。
在总价法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应以未来支付的租赁款总额(即租赁的最低付款总额)入账,同时要对“未付利息费用”(即租赁资产的最低付款总额与其起租日公允市价的差额)另设账户核算逐期登记其已付利息及结记未付利息费用,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的备抵项目列示。总价法的优点是能较清晰地反映承租企业的财务状况。
而在价法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则以租赁的最低付款总额的现值(即租赁资产起租日的公允市价)入账。在美国,以上两种方法都属公认的会计原则所允许采用的方法。我国现行会计制度采用的是净价法,即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实际发行的应付款数额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