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减去费用成本后的差额。
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的结果。计算的基本方法是,按照实现原则确认企业在一定会计期内的收入,按照配比原则确定在同一期间内的费用成本,将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成本相减,即为企业在这一会计期间的利润。
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平时实际发生的对外交易计算而得的。企业每发生一笔对外交易,就加以记录。每笔经济业务在记录时都涉及定时和计价的问题,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某一特定期间的费用成本与有关收入进行恰当配比,以鸽时计算利润。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要运用诸如应计原则、实现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基本原则。按照这些基本原则计算而得的会计利润,可以反映出多种会计信息,如销售收入、费用成本、销售利润、营业利润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评价企业 的经营业绩,预测企业未来的损益,都有较大的帮助。有鉴于此,除非面临大幅度的个别或一般物价水准变动,各国会计普遍采用会计利润概念,我国也是如此。
会计利润也存在着缺陷。由于会计利润在其计算过程运用了大量的估计和判断,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就需要根据有关资料估计和判断其使用年限;再如应收账款的坏账费用,也需要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作出估计和判断等,这使得计算出的会计利润在很大程度上是主观估计和判断的结果。又由于会计利润在其计算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会计准则均允许的会计方法,如存货的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也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等,这使得计算出的会计利润更带有人为的色彩。对于会计利润的上述缺陷,一般认为可以通过完善会计准则等办法加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