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商品展销及与客户签订订单等活动替总部推销商品,但其本身并不直接购销商品,不是独立的会计个体。
当销售代理处与客户签订购订单后,销售代理处即将购货订单转交总部。之后有关商品的销售的其他业务,均由总部与客户发生关系,并由总部作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销售代理外既无权核准客户赊销,也不直接向客户发运商品,同时也不与客户发生货款结算关系,不作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由于销售代理处没有可供销售的商品,也不与客户发生货款结算关系,因而也就没有必要按复式记账原理设置一套完整的会计账册。它所需要的会计记录,仅仅是日常现金收支业务的会计记录,其处理类似于一般备用的处理。它所需要设置的账簿,也仅仅是一本现金登记簿,用以记载由总部拨付或报销补足的备用金收入,以及日常开支的备用金支出。销售代理处的经营记录由总部会计系统处理。
总部对销售代理处的会计记录,视销售代理处有无必要单独反映经营成果,可分为利润单独反映和利润不单独反映两种方法。在利润单独反映方法下,总部为考核销售代理处推销商品的业绩,将销售代理处的收入和费用同总部及其他销售代理处的收购明细账,记载它的的收入和费用,核算它的利润。在利润不单独反映方法下,由于总部账上并不需要单独反映销售代理处分设明细账了,有关业务均统一记录在总部账上。